嵩明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17次实地督查
12月2日,县委副书记杨武振带队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17次实地督查。副县长孔令梅,县创文办、县政府办、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嵩阳街道、杨桥街道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
工作组一行先后来到温泉游泳馆周边巷道、回辉社区、明湖南路园博园公园、晁家社区环城南路特火美食城周边路段、杨桥街道希碧莱农资对面巷道,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汇报,重点对街道卫生保洁、旱厕治理、占道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工作组发现,温泉游泳馆周边巷道道路及绿化带卫生治理不达标,卫生死角清理不干净,车辆乱停乱放,广告牌违规摆放等现象。 回辉社区金辉建材城公共道路两旁,仍有部分商户占道经营。 明湖南路园博园周边的旱厕存在无管理人员监督,卫生较差,大棚周围环境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晁家社区环城南路特火美食城周边路段的道路垃圾清扫不到位,卫生治理不达标,市场管理不规范。 杨桥街道希碧莱农资周边巷道的河道内河水呈现绿色状态,水质较差,同时,周边的垃圾收集站内的垃圾桶有破损,不规范。 针对发现的问题,工作组现场拍照存档,进行交办,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要一一整改到位。 工作组强调,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及国家卫生县复审年度测评时间紧,任务重,两项工作联系紧密,环环相扣,要切实负起责,确保如期通过。 工作组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要求,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形成整改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不占道经营、不占道堆放、不乱停乱放,落实旱厕改造;要强化道路日常保洁,及时清理路面、绿化带及道路两侧卫生死角,清理不规范的广告牌、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