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一级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1 |
机构概况 |
医院基本信息、科室设置、职能职责、咨询及投诉方式 |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自该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法律、法规、规章对更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各公立医疗机构 |
嵩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
2 |
服务信息 |
医保、价格、收费 |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自该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法律、法规、规章对更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各医疗结构 |
现场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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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引导 |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自该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法律、法规、规章对更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各医疗结构 |
现场 | |
4 |
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服务流程 |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自该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法律、法规、规章对更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各医疗结构 |
现场 | |
5 |
科普宣传教育信息 |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自该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法律、法规、规章对更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各医疗结构 |
现场 | |
6 |
项目建设 |
招标采购信息 |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自该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法律、法规、规章对更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各医疗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