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嵩明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14次实地督查

发布日期:2023-11-11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11月11日,我县开展2023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14次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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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一行先后到嵩明县人民医院、嵩阳卫生院及玉明路一带诊所等点位,对各医院、诊所的医疗废物暂存点、肠道门诊、发热门诊进行了全方位检查。重点查看了院落卫生保洁、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预检分诊及无烟医院创建、健康教育等落实情况,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责任区域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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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工作组发现部分医院、诊所,存在消毒记录未登记、预检分诊无人值守、医疗废物垃圾桶未设地标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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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发现的问题,工作组现场记录,并从证照公示、制度标识、规范行医、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各医院、诊所对不达标的部分,限期整改,严格落实标准。

下一步,工作组还将持续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辖区医疗机构医护质量和安全水平,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及时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我县医疗机构卫生优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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