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13次实地督查
发布日期:2023-11-04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11月4日,县委副书记杨武振带队开展2023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13次实地督查。
工作组一行先后来到商业城农贸市场、水真路农贸市场、迎春路、寺脚社区等点位,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汇报,重点对亮证经营、卫生保洁、车辆停放、“五堆十乱”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工作组发现部分农贸市场商户无单独操作间,使用临时三防;蔬菜区漫摊经营;健康教育宣传栏未及时更换;室外肉食展销区保洁不到位,生、熟食未分区,熟食无三防;部分快餐店未发现卫生许可证,背街巷道有部分占道经营现象;挂耳式、立式广告牌未及时拆除;河滨南路东段县医院外有乱拉乱挂广告横幅、绿化带种菜等现象,绿化带中有散落垃圾;寺脚村口口袋公园片区发现垃圾散落,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工作组现场拍照存档,进行交办,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要一一整改到位。
工作组强调,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要求,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形成整改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实地抽查,及时整改反馈。
副县长孔令梅,县创文办、县政府办、县卫健局、县城管局、嵩阳街道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