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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开展2023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12次实地督查

发布日期:2023-10-28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10月28日,县委副书记杨武振带队开展2023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12次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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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一行先后来到泰和超市龙泉店、寺脚社区寺脚老村、药灵路华希酒店至盟台西路段、心香苑、特火美食城餐饮店、丰裕路、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口路段等点位,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汇报,重点对各点位卫生保洁、车辆停放、亮证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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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工作组发现部分超市广告展板设置不合理,熟食商品未加盖加罩;社区厕所革命不到位,村中道路垃圾乱堆,存在卫生死角;部分道路人车混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街道排水口管理不规范,导致污水横流;背街小巷文化墙氛围欠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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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发现的问题,工作组现场拍照存档,进行交办,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要一一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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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强调,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凝聚合力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以贯之落实好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巩固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县创文办、县政府办、县卫健局、县城管局、嵩阳街道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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