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总工会党组 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嵩明县总工会党组
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9日,对嵩明县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5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嵩明县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现集中整改期已届满,结合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
县委第四巡察组共反馈了五个方面34个问题;嵩明县总工会制定整改措施34项;截止整改时限到期已完成整改的问题33个,落实整改率为97.06%;修订和新建制度9项;另有1个问题因涉及财务工作需结合企业工会工作一并解决完成,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一、组织整改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县总工会党组班子把落实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干部职工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二)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党组班子自觉担负起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紧扣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建章立制,务求工作实效。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与单位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修订完善单位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会工作制度、规范工会工作流程。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聚焦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巡察反馈推进政治建设不够有力,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嵩明县总工会职工学习制度》,每周例会均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再部署工作,并吸收党员干部参加学习讨论;自2023年5月9日至今,学习强国平台活跃度、分数增值大幅提升。
(2)针对巡察反馈执行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结合实际完善了《嵩明县总工会“第一议题”制度》,坚持职工例会、党员大会、党组会等会议及传达学习均是先组织理论学习,再进行业务安排。
(3)针对巡察反馈党组理论学习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修订完善了《嵩明县总工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截至8月底共组织学习5次、发言提纲15份;坚持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并重,使党组成员真正学有所获。
(4)针对巡察反馈开展专项学习教育不深入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通过党员大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持续强化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审核把关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巡察反馈加强党对工会全面领导有差距,存在当“太平官”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及时向上级汇报,县委县政府将产改工作列入了2023年工作要点、重点督查事项,制订下发了2023年方案及任务分解;完成电工、电子商务师等取证培训250人;遴选出5家企业、学校作为首批产改示范点,组织产改专题培训班1期,参训人员120余人。
(2)针对巡察反馈开展“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明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及时召开了“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题工作调度会;组织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党的创新理论宣讲等活动;新建职工驿站5个、申报镇级职工之家项目1个;持续推进建会入会,组织4期“五个嵩明”建设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
(3)针对巡察反馈对基层工会领导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已批复嵩阳街道工会联合会调整为嵩阳街道总工会;完成新建工会组织5家,新增会员186人;在社区建立工会,吸纳周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不断扩大工会覆盖面。
3.关于巡察反馈加强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深入,工作缺乏冲劲闯劲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满足于完成常规工作,普遍缺乏“本领恐慌”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持续深化作风革命,2023年上半年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2次、到7家新注册企业走访调研、参与安全事故调查2期,参加《劳动法》检查1次;加强法治宣传,开展“两书”、工资集体协商业务培训1期。
(2)针对巡察反馈开展领导监督基层工会依法维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充分发挥“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作用,2023年上半年参与调解7次;到企业发放《劳动合同法》等1000余份,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16期;救助困难农民工2人,组建劳动法律监督人员29人。
(3)针对巡察反馈调查研究人浮于事,身不“入”’心不“至”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受疫情影响,进入企业困难,故2022年调研次数不多。县总工会党组2023年分4个组深入镇(街道)、园区和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多次,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并形成调研报告4份。
4.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上半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1次。
(2)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不细致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持续做好各类风险的研判和风险点排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对各类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抓早抓小,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5.关于巡察反馈制度建设滞后,难以满足新时期工作需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现行制度老旧,多项规章制度仍延用2016年内容,与现实情况有出入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修订完善了《嵩明县总工会第一议题制度》等9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对综合办公室的监督管理和公文审核。
(二)关于巡察反馈聚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巡察反馈“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云南还在半路上”形势认识不足,思想行动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想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研究制定了《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组织观看警示片、传达学习反面典型案例;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廉政党课,拍摄廉政文化微视频,积极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针对巡察反馈担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避免引用废止的文件;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重新评定科室、领导干部职工廉政风险等级,并针对梳理出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3)针对巡察反馈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常态化开展监督谈话,2023年1—8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16人次,党组书记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端午节前集体廉政谈话1次。
2.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密切联系职工、帮助职工解决困难”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对金秋助学补助资格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严格按要求对2023年金秋助学申报进行资格审核,分为两个组进行100%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情况;与县民政局对接,对申报职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商品房、公司(个体户)注册经营情况、车辆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针对巡察反馈小额贷款、贷免扶补资格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严格按照小额贷款申报程序开展工作,制作宣传手册1万册进行广泛宣传;加强与银行建立联审制度,及时在嵩明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小额贷款、贷免扶补”三期共31人。
(2)针对巡察反馈爱心驿站“建、管、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联合县城管局对12个户外爱心驿站进行检查维护,投入整改更新资金0.49万元;通过下沉工会资源、社会各方参与,持续加强工会驿站运行维护。
3.关于巡察反馈落实规矩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已经相关规定进行了整改。
4.关于巡察反馈执行财经制度不严,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拨付下级工会经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该问题未完成整改,未完成原因是:涉及账务时间长、企业单位多,且部分缴费企业存在变更、停业等情况,导致数据复杂、工作量较大。下步工作打算及完成时限: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确保今后工会经费及时精准拨付;该问题由经审财务科具体负责,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工会经费支出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严格执行昆明市财政局、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昆明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严格按教师级别及课时支付讲课费;完善补充了2021年培训时讲课教师的职称及培训时长材料,并从2022年开始按规定支付培训费用。
(3)针对巡察反馈财会人员账务处理不正确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及时督促整改,错误记账的科目已在2022年1月调整完毕;组织全县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参加了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经费收支预算暨经审工作互助培训会,提高业务水平。
(4)针对巡察反馈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组织相关科室,认真梳理了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情况;经核实,42.6万元的其他应付款为小额贷款工作经费和会员服务中心代管经费。
(三)关于巡察反馈聚焦党组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巡察反馈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2022年4月22日研究 2022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保障经费补助议题时,不是班子成员职工作表态发言并记入决议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修订了《嵩明县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非党组成员不得表态发言,并在工作中长期坚持,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2.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机关党建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党组、党支部落实上级要求“慢半拍”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自2023年5月份开始,机关党支部已按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主题党日“5+2+X”内容开展工作 。
(2)针对巡察反馈党组违规任命党支部书记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及时组织党务干部完善了相关工作档案,做到党建工作台账资料完整、准确,不缺项。
(3)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经县总工会党组核实,主要是工作人员对记录格式理解不准确,把参会人员理解成了应到会人员;自2022年1月份以来未再出现普通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记录明显错误的情况。
3.关于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缺辣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批评意见辣味不足;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撰写材料马虎大意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加强了对党员撰写个人材料的要求和审核把关,教育党员干部端正态度,杜绝马虎大意。
(四)关于巡察反馈县委上轮巡察及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问题
1.关于巡察反馈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中仍有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对十二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五巡察组指出的对纳入2019年1月元旦春节困难职工送温暖慰问的职工家庭无法提供困难证明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积极对接县税务局对上报的困难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并补充了书面困难情况说明。
2.关于巡察反馈对基层工会执行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审计指出问题监督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县总工会指导监督杨林镇工会联合会对工会经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对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慰问无证明材料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及时督促杨林镇工会联合会,对3名未缴纳工会会费人员进行了会费补缴175元;对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慰问无证明材料人员进行了材料完善。
(五)关于巡察反馈“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巡察反馈“一把手”对部分工作任务重安排轻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对《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巡察建议》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以及历年对基层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后续跟踪问效不到位,致使有的问题反复出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总工会党组书记认真分析历年经费审计指出问题,逐一对照开展“回头看”,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积极与市总工会、县财政局等部门请示对接,推进整改;及时委托审计机构对64家基层工会开展了审计工作;依托兰茂商圈,联系对接美团、滇约出行网约车公司等,积极推动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持续推进全县25人以上非公企业入会建会工作。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沟通协调,集中人力物力,加快推动未完成整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加强党员干部职工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二)深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县总工会党组班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工会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严格执行。结合问题整改,不断完善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堵住工作漏洞,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单位单位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并严格落到实处。
(四)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以巡察整改为检验平台,强弱项、补短板,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会经审和财务管理、作风革命等各方面工作,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7911162;通信地址:嵩明县北街102号;邮政编码:651700;电子邮箱:3586487418@qq.com。
中共嵩明县总工会党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