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9日,对团嵩明县委机关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3年5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团嵩明县委机关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情况。现集中整改期已届满,结合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
县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了4个方面35个问题;团嵩明县委机关党支部制定整改措施66项;截止整改时限到期已完成整改的问题35个,落实整改率为100%;修订和新建制度9项。
一、组织整改工作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坚定不移抓实整改。团嵩明县委机关党支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部署要求,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对待巡察反馈问题,迅速制定印发了《共青团嵩明县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研究问题、逐项细化措施,成立了“一把手”牵头负责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抓细整改。先后召开4次班子会、2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逐项研究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突出问题抓起。进一步规范团的组织管理、制度管理,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深挖隐性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当期立行立改与长远预防反弹紧密结合起来,修改制定文件17项,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补齐短板。
(三)强化工作统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严格对照考核指标要求和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推进改革工作;扎实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公益大服务”,引导更多青年参与到经济建设、产业发展等全县中心工作,确保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向县委和全县广大团员青年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巡察反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定期学,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等纳入学习清单,集中整改期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学习4次,团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学习5次,县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学习5次;二是完善制度及时学,6月30日召开共青团嵩明县委第二十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团十九大会议精神,确保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跟进;三是结合日常充分学,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省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及时开展学习。
2.关于巡察反馈履行主责主业能力不足,缺乏开拓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创新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方位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嵩明初心青少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开展“护苗计划”——2023年“加油,女孩!”关爱青春期女童志愿服务暨普法强基进校园活动约40余场次,覆盖学生3000余人,发放小丫包2500余个;二是多维度强化青年志愿服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引导和支持各级团组织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广泛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2)针对巡察反馈组织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公益大服务”活动的工作方案》,深入基层一线、深入青年身边、深入工作现场,常态化、分众化、精细化了解青年所思所盼,动态把握青年工作新情况、新变化、新趋势;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加强新时代团干部队伍任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嵩明县基层团组织书记任职绩效和履职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不断完善团组织管理、团员发展、团干部考核工作机制。
(3)针对巡察反馈服务乡村振兴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学习,第一时间学习县委理论中心组精神,深刻理解乡村振兴工作中青年的地位和作用;二是组织开展嵩明县2023年高素质青年农民交流座谈会,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训。
(4)针对巡察反馈发挥青少年宣传阵地带动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共青团嵩明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创作更多青年喜闻乐见的网络主题宣传作品,集中整改期间,“嵩明青年”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增长7000余人,达27801人。
3.关于巡察反馈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政策执行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基层团干部培训,2022年基层团干部培训已按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培训将按计划组织开展;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印发《嵩明共青团2023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2)针对巡察反馈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制定印发改革制度文件8份;二是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一季度学习率较2022年年平均学习率提升近5个百分点。
(3)针对巡察反馈执行上级政策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学习,严格落实财经纪律,严格遵守上级文件规定,修定完善《共青团嵩明县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共青团嵩明县委班子会议事规则》,确保上级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目前团县委机关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低于总人数的10%。
4.关于巡察反馈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主动担当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榜样引领,选树市级优秀团干部1名、五四红旗团委1个、团支部1个,表彰系统“优秀共青团员”26名,“优秀共青团干部”25名,“优秀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部)”20个;二是强化工作协同,制定印发《嵩明县学校领域“双积双评”积分入团工作方案(试行)》《嵩明县星级团员评定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学校领域团员管理,充分发挥优秀团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针对巡察反馈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充分扩大宣传面,6月5日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举办嵩明县“六五环境日”主题演讲大赛、6月15日联合县商务投促局组织开展嵩明县“兰茂故里 嵩明有礼”第二届直播大赛,进一步凝聚青年思想,汇聚青年力量。
(3)针对巡察反馈政治意识不强,网络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共青团嵩明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属新媒体内容发布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审校制度,团属新媒体平台严格落实日常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4)针对巡察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严格落实班子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纪教育列入基层团组织书记任职绩效和履职评价考核内容。
(二)关于巡察反馈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巡察反馈执行重大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修定完善《共青团嵩明县委班子会议事规则》《共青团嵩明县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策重大事项。
2.关于巡察反馈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财务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修定完善《共青团嵩明县委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2)针对巡察反馈账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修定完善《共青团嵩明县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销费用单据明细,报销单据不符合规定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支出不予报销。
(3)针对巡察反馈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修定完善《共青团嵩明县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共青团嵩明县委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固定资产的申购管理、固定资产的登记及保管,固定资产盘点、维修、处置等程序。
3.关于巡察反馈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开展2023年岗位风险点排查工作,根据岗位特点,研究廉政风险隐患,准确填写岗位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自查表。
4.关于巡察反馈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确保问题剖析深刻、原因分析到位;二是修定完善团县委工作制度9项,对照团县委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相关工作规定和工作规程,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三)关于巡察反馈聚焦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巡察反馈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员自身思想觉悟。严格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党务工作抓实、抓好。
(2)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民主生活会召开流程,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切实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带团建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扎实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强化党建带团建,联合县委组织部出台《嵩明县基层团组织书记任职绩效和履职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不断完善团组织管理、团员发展、团干部考核工作机制。
(4)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引领+青年”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党建引领,组织申报县直机关党建特色品牌,扎实开展青年人才工作,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嵩明县第4季“青蓝行动”暨2023年暑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为73名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岗位。
2.关于巡察反馈干部干事创业精神面貌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扎实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巡察整改期间以来,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嵩明县2023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演讲大赛、“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实践基地打造、嵩明县2023年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教育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2)针对巡察反馈实干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嵩明共青团2023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富裕嵩明”青春行动,“开放嵩明”青春行动,“美丽嵩明”青春行动,“青春嵩明”志愿行动,进一步提升共青团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贡献度。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团县委将持续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效,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引领青年、凝聚青年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工作落实。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督促,早日见到效果。
(三)巩固提升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预防,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7911163;通信地址:嵩明县嵩阳街道北街102号老县委大院二号楼四楼;邮政编码:651700;电子邮箱:songmingtxw@126.com。
团嵩明县委机关党支部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