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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嵩明县委 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5-12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31日到49日,对团县委(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35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到团县委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会前,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映辉同志向团县委主要负责人梁书聪同志通报了巡察情况,并移交了巡察反馈相关材料。会上,李映辉同志向团县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曾尚松同志传达了县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并提整改要求;梁书聪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樱同志作了讲话。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摘要向社会予以公开。

李映辉同志指出,本轮巡察共发现4个方面35个问题。包括:一是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够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创新能力不足;组织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服务乡村振兴站位不高;发挥青少年宣传阵地带动作用不强;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执行上级政策有偏差;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力;政治意识不强、网络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够。二是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方面,财务报销审核不严;财务报销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等级识别不精准;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三是聚焦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带团建职能发挥不充分;“党建引领+青年”推进不力;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实干精神不足。四是县委上轮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费用报销管理不严格。

提出4整改意见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扛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牢记“为党育人”的政治责任,聚焦党建带团建。团结引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二是强化履职尽责,充分发挥青年的引领作用。要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要提前谋划,系统推进,打响“青字号”服务品牌。三是强化内部控制,筑牢规矩意识的思想防线。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力度,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杜绝违反廉洁自律情况的发生。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整改的长效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折不扣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曾尚松同志传达县委书记讲话精神,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深刻领悟,全面贯彻部署要求。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特别是加强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部署要求,以及县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和常委会会议听取和研究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要加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问题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方向;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整改问题;坚持结果导向,增强整改实效。二是提纲挈领、突出重点,抓实抓好问题整改。强调要根据本轮巡察发现问题情况,围绕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责任主体和反馈问题抓好整改。三是压实责任、主动认领,确保整改见到实效。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认领到位、整改见到实效。

张樱同志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自查自纠、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做到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强化政治责任,全面整改反馈问题。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上,团县委要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严格推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责任落实、整改举措、进度把控、标准要求“一目了然”。要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从严、快速和务实地把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三是增强政治能力,全面转化巡察成果。团县委作为全县服务青年、凝聚青年、引领青年第一阵地,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巡察反馈为契机,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改进作风、严守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改革突破,做出更大贡献。

县委第巡察组全体成员,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团县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中层干部和党员职工代表参加反馈会。

共青团嵩明县委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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