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燃气及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隐患排查

发布日期:2023-04-05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燃气质量:现在采用的中缅管道气。燃气质量标准:《天然气》(GB1782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安全用气常识:供气企业每年至少开展5次以上安全用气宣传活动,以摆摊、进小区、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同时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并对安全用气常识进行解说,同时在入户安全隐患排查时,也会对燃气用户进行讲解,并对用户进行漏气检查、漏气处置方式方法进行简单培训。

风险隐患:供气企业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或者隐患及时处理

1、对排查出的管道占压、偷盗气等违法问题,采取报告政府部门等方式,及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2.针对用户端排查出的隐患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涉及外部管网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的,进行风险评估,限期完成整改,未整改前加强监护。

4.对排查出的其他问题,应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1、咨询、报修等服务电话:0871-67927799

2、监督电话:0871-67998200

供气企业设专人对投诉事件进行追踪处理,并定期回访用户满意度,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3、公司24小时抢险电话:0871-6792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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