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市场,助力优良营商环境创建
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疲软了3年的文化旅游市场呈逐步升温态势,特别是2023年元旦、春节假期以来,我县游客数量以及旅游收入都实现双增长,文化旅游产业复苏发展前景在望。为进一步助力嵩明县优良营商环境创建,真正做到“企业有所呼,政府有所应”,嵩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始终秉承“执法公正、服务为民”的理念,将办实事、解民忧贯穿于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全过程,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文化旅游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 “严管”与“厚爱”并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
在辖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过程中始终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现行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制定“减免责清单”并根据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而对于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有涉及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条款、有轻微违法行为却屡犯屡不改等情况,执法大队则坚持从严处理,以法律的刚性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的稳定有序。
二、 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始终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通过案例讲解、微信管理群转发法治宣传内容以及发放普法宣传单、张贴法治宣传海报等形式对文化旅游市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通过不断地宣传提醒,让文化旅游经营者耳濡目染,摒弃不良思想行为,自觉守法规范经营。
三、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离开安全这一要素,优良营商环境创建就无从谈起。2022年“4.29”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近期内蒙古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一系列惨痛的教训时刻警醒我们安全生产这根弦是无论什么时候都松不得的,只有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企业才能谋发展。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这一原则,嵩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对文旅企业开展监管工作过程中,坚持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重点监管内容,通过日常检查提醒、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等方式,督促文旅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嵩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开展文化旅游行业优良营商环境创建,助推富强、开放、美丽、宜居、幸福嵩明建设。
拟稿:李加鹏
审核:李映海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