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嵩明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嵩明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开幕
1月30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嵩明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嵩明会堂隆重开幕。
县委书记李进波,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武春禄,县委副书记杨武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柴继红到会指导,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会上,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秋彦代表县政协常委会作政协嵩明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
过去的一年,县政协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履职原则,强化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寓思想政治引领于团结民主之中,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
以中心工作为统领,协商议政发挥优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谋划和组织好重点履职工作,扎实开展调研视察、广泛组织协商议政,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以建言资政为己任,民主监督积极作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民主监督,着力完善民主监督工作机制,集成运用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进行监督,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度。
以凝聚共识为重点,增进团结汇聚人心。把凝聚共识摆到政协工作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团结统战功能,充分发挥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汇聚最大正能量。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作风效能革命。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自身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有效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升政协履职能力和水平。
报告提出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嵩明推进昆明东部宜居宜业新城建设的关键之年。
政协嵩明县委员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在中共嵩明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人民政协为人民”为履职着力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为加快打造昆明东部宜居宜业新城,奋力开创嵩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2023年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筑牢思想根基,把准履职方向
要始终坚持把加强思想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引导和推动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和落实到政协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紧扣履职主业
要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在助推改革发展稳定上持续发力。2023年,县政协将组织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围绕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垃圾分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益诉讼、特色旅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情况、中小学“双减”、文明县城创建、花卉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协商、民主监督,并通过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积极开展协商建言。
三是广泛凝聚共识,聚焦履职合力
要积极为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民主党派人士履职建言搭建平台,促进多党合作共事。加强同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积极宣传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
四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履职质效
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断加强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不断完善常委会学习制度和协商议事机制,提高常委会想大事、谋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切实发挥常委会的主导作用。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根基
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化干部队伍和机关建设,构建以协商工作规则为主干,建立覆盖政协履职、组织管理、队伍建设为主的制度体系。
报告强调
时代赋予政协光荣任务和崇高使命,人民政协重任在肩,大有可为。县政协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嵩明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顽强拼搏,为加快打造昆明东部宜居宜业新城,奋力开创嵩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县政协副主席邵晓松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县政协副主席杨伦代表县政协常委会作的《政协嵩明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杨绍聪作的《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嵩明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