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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周三企业服务日”活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12-08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政企沟通平台,推动服务企业常态化制度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落实中共嵩明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决定建立健全“周三企业服务日”活动制度。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嵩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服务企业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周三企业服务日”活动,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畅通企业反映情况和诉求渠道,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贴近企业,主动帮扶、靠前服务,多形式、多渠道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企业壮大、地方发展。

二、 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以“服务企业、破解难题、促进发展”为主题,及时面对面宣讲政策,指导企业破解生产经营中的难题、促进企业升级转型和发展。鼓励县级各涉企部门的联动,建立服务企业的协同机制,提高响应速度、流转进度,解企业之难、排基层之忧,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壮大企业实力,以实现服务工作优良化、服务效能快捷化、服务成效最大化的目标。

三、 工作内容

(一)活动时间

1. 各镇(街道)、园区每周三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

2. 嵩明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选取一个周三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

3. 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每季度选取一个周三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

(二)参加人员

嵩明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三)活动地点

根据企业实际协调解决的事项确定活动地点,可通过“营商环境会客厅”集中开展,也可到企业现场办公。

(四)服务对象

嵩明县范围内已注册的实体企业和已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企业及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在建、新开工、续建项目。

四、 工作措施

(一)重心向下,聚焦一线优服务。坚决落实“一线工作法”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县级各指标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每周三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评”活动,鼓励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与民营企业家正常交往、主动作为,面对面沟通交流,逐步向“登门入户”精准服务,真心实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进行全程体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状况,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真正为企业纾困解惑,打通惠企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助推企业发展。

(二)聚焦痛点,“会客厅”纾困解难。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聚焦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和“肠梗阻”问题,县级领导根据需要邀请企业负责人、相关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属地镇(街道)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倾听企业家、群众、服务对象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点对点答复并现场会办,广泛征求其对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企业、群众反映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和诉求渠道。

(三)高位推动,包保联系企业。根据《嵩明县“进企业、优服务、稳生产”百日攻坚重点工业企业包保方案》文件要求,县级领导要深入包保联系责任企业,打破传统“坐等受理”观念,实施“主动上门”模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倾听企业发展诉求,为企业做好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破解前置,召开工作协调会。县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公布受理电话、邮箱等受理渠道,并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常态化收集企业的问题诉求、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对受理收集的问题诉求、意见建议及时分析研判,对职责范围的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并反馈,做到限时销号办结;对需要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3个工作日内向县营商环境办报送,由县营商环境办组长或副组长召开协调工作推进会,联合多部门推进工作,通过跨部门的职能整合,减少办事环节,解决堵点、难点。通过2022—2024年的梳理、固定嵩明解决类似问题的方式方法,破解部门间互为前置等问题,常态化推动县直部门联动联办。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成效。各单位要把企业接待日作为转作风、提效能、密切联系群众、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企业反映问题诉求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提交研究事项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推动,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服务日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把开展“周三企业服务日”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确保“周三企业服务日”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县营商环境办主要负责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的受理、接待、办理、报告、综合评价过程中的协调处理工作,确保活动各项流程实现闭环。各成员单位规范办理流程,对企业需解决事项,受理前先做合法合规性预审,合理性意见建议,建立督查“回头看”机制,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照问题逐一销号,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确保办理质量和时效。暂时不能办结的要明确办理时限,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企业理解支持。县营商环境办每月开展电话回访,核查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并进行通报。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的承办单位列为不作为、慢作为单位,纳入年底考核进行扣分。

(三)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各单位要提升“企业服务日”活动的知晓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我县“周三企业服务日”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典型,在全县营造支持创新创业、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材料收集。“周三企业服务日”活动收集及宣传由县营商环境办总负责,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并于每月20日前将企业服务日活动情况报县营商环境办(县政务服务局)。县营商环境办定期对各镇(街道)、园区、及县直各部门办理企业问题诉求情况(时限、成效、企业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年底营商环境考核重要依据。


嵩明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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