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奖补实施方案
嵩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奖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嵩明县有关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与电商扶贫工作的深度融合,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带动全县电商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契机,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为重点,鼓励通过站点辐射效应,带动产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建立全面利益联结,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搭建,实施电商助销有力的奖补政策,提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负责人积极性,以点带面推动贫困户实现创收、增收工作。
二、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嵩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服务、供应、物流、人才培训和考核体系机制,根据不同的考核维度,规范提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在行政村电商服务水平、普及程度及考核办法,将全县农产业基地、电商企业、物流快递、贫困人口以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闭环模式,努力打造本县特色县、镇、村三级电商物流服务站点体系。
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方式
承办企业工作人员每月对站点进行实地考察,站长提供真实有效的网购后台数据、截图及代买代卖、代收代寄的纸质及电子版相关文档记录。每个月考核一次,一年共考核十二次。
(二)考核细则
考核共分两项:服务站考核和站长考核,服务站考核50分、站长考核占50分,总共100分。考核等级分为:A级(80-100分),B级(70-79分),C级(60-69分),D级(0-59分)。
1、服务站考核
服务站考核分为统一标识、站点整洁度、增值服务、网络零售额、收发快递五个部分。
(1)统一标识
统一标识是指由嵩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安装的“嵩明县xx乡镇xx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门头牌和电子屏、“站点职责、服务项目、站点设备管理制度、物流服务站点服务流程、物流快递收费标准”5块牌子,保存完好,悬挂整齐有序。
(2)站点整洁度
站点整洁度是指服务站外体墙面、室内墙面、地面以及货架、电脑桌要保持整齐干净。货物摆放包括店内商品、快递包裹两部分,商品分区规划合理,摆放整齐有序,无随意乱放现象。
(3)增值服务
增值服务是指承接代买代卖、充值缴费、保险、金融、驾校、农资等增值服务业务。
(4)网络零售额
每月度进行考核评价:乡镇级服务站月代买代卖金额在3000元以上;村级服务站月代买代卖金额在2000元以上。
(5)收发快递
每月进行考核评价:乡镇级服务站月上下行件200以上;村级服务站月上下行件60以上。
2、站长考核
站长考核分为数据报送、电商知识、协调配合度三个部分。
(1)数据报送
站长熟练使用“智慧乡村APP”、“日报系统”,每天按时签到、及时报送服务数据。
(2)电商知识
电商知识是指站长熟练讲解嵩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概况以及站点职责、功能,还需要对网络购物、社区团购、社群电商等基础知识有简单了解,可以回答村民的一些简单问题。
(3)协调配合度
协调配合度是指站长配合上级各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参与各项培训,包括电商中心、商务投促局及其他省市县部门工作任务。
(三)惩治及退出规则
1、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有损害嵩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形象等不良行为的服务站长给予书面警告并及时制止。屡次再犯者或情节严重者直接终止该服务站的合作运营,同时请相关部门调查并给予处罚。
2、在服务站运营期间,如因自身特殊原因申请退出的,需与县电商公服中心提出并互相协商。
3、在服务站运营期间,如站点考核连续两次评级为D级,县电商公服中心对服务站长给予通知整改,若未完成整改,次月评级仍未D级,则对该站点进行清退、更换。
4、服务站终止运营后,县电商公服中心收回为服务站发放的设施设备和电商平台账号及权限。
四、奖励措施
按照不同维度的发展侧重点进行分类筛选,评选出优秀站点,并对优秀站点进行有效的宣传报道,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
(一)根据每月考核分数,每月度评选6个优秀站点,每个站点给予500元奖励。
(二)乡镇级站点营业额不低于3000元/月或物流上下行件不低于200件/月(满足其中之一)、村级站点营业额每月不低于2000元/月或物流上下行件不低于60件/月(满足其中之一),且考核期间正常运营的站点才有资格参与奖补评选。
(三)根据考评表标注进行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数据统计发送至站点管理群进行公示,实现公平、公正、公开。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坚决抵制弄虚作假,一经承办企业工作人员发现,取消当年每月奖补办法评选资格,收回已发放奖励,严重者取消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
五、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承办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数据进行查证,将每月评选出的6个优秀站点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栏或嵩明电商公众号、嵩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若无异议,通知站点负责人按要求填报《嵩明县优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奖补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申报奖励项目所对应的证明材料提交至承办企业即可。
(二)申报程序
1、承办企业实地考察、数据查证
2、考核及统计数据
3、公示并通知站点负责人
4、站点负责人填报信息、提供证明材料
5、提交至站点承建企业初审
6、提交至县商务投促局复审
7、审核通过后发放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推进
由嵩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商务投促局落实站点奖补政策,负责电商物流服务站点奖补实施方案制定、核实信息、日常管理等具体工作,奖励资金由承办企业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进行统一发放。鼓励县内各类企业融入项目中来,发挥各方沟通信息、维护权益、协调配合、提供咨询、建言献策等方面的职能,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协同推进嵩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体系建设发展。
(二)政策有力领导,保障健康发展
坚持把做好电子商务顶层设计作为电子商务科学有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结合《嵩明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嵩明县电商扶贫工作方案》等实施办法,确定总体思路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为基点,以农村贫困群体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原则,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的功能应用,鼓励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提高农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协作化、规模化程度,推动农村贫困群体通过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我发展,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达到减贫脱贫效果。
(三)完善流程把控,保障资金落实
奖补申报流程按照评选核实、站点申请、提交资料、商务局审核的直线步骤,根据不同类型的站点的考核依据和标准,严格按照《嵩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请站点进行有效的核查,把控资金拨付节点要求,按月及时评判奖补站点,保障奖励资金发放落实到位,做好宣传工作,以政策导向,以奖代补的形式,充分调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负责人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全面做好嵩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的建设运营工作。
注:各服务站参与考核评选,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零售额数据截图、增值服务照片或截图、服务台账照片、站点整洁度照片(包含固定资产完整图)、电商项目宣传截图或照片。其中,服务台账、站点整洁度、项目宣传为必须提交项。
嵩明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代章)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