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嵩明县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2022年度嵩明县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按照《2022年度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实施细则》及《关于印发<2022年度昆明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联〔2022〕2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 评议对象
(一)线上评议对象。线上评议对象为直接服务企业或提供公共服务的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学技术、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审计、统计、市场监督管理、能源、林业和草原、体育、人民防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应急管理共计30个政府职能部门,并涵盖省、州(市)、县(市、区)三级。
(二)线下评议对象。线下评议的对象主要为纳入嵩明县目标管理考核的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部门和政府服务保障部门,具体为: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商务投促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含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局、县防震减灾局、县供销联社、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共评议30个部门。
二、 参评企业
根据省市要求,分配我县的任务数是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个层级83户民营经济代表进行评议,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5户,小微企业45户,个体工商户3户。组织参评要兼顾一、二、三类产业的不同行业、不同产业、不同规模的代表性民营企业。
三、 评议内容
参评企业熟知评议对象的服务职能,围绕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在其提供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和其他办事服务过程中的态度、质量、效率、廉洁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正负面清单进行“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次的评议,评议等次进行细化、标准化(详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等次细化标准)。评为“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需填写具体事例,以避免恶意差评。
四、 评议方式
评议工作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评议,线上评议由镇(街道)、园区组织辖区内的参评企业凭电脑随机生成唯一登陆验证码,登陆网站或使用手机APP进行线上评议,一企一码,登录验证码不能重复使用,分别对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进行评议。线下评议由各镇(街道)、园区组织参评企业集中填写《2022年度嵩明县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评议表》进行线下评议,评议结束后将参评企业名册和评议表封存后上报县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镇(街道)、园区按照《2022年度嵩明县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线上线下参评企业任务分配表》(附件1),提前确定好参评企业,按时组织企业集中开展评议,县工商联现场指导完成评议工作。各镇(街道)、园区集中评议时间及地点详见《2022年度嵩明县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时间及地点》(附件2)。
五、 评议结果及运用
线上评议结果按“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分别赋予100、80、60、30、0分值,由评议系统按照评议等次比重五级计算平均得分,并加权上年度参评企业实名反映事例整改落实情况,分别得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独立分值。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职能部门按照4:3:3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形成对省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评议结果。评议结果作为全省综合考评服务质量测评(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得分,纳入被评议部门综合考评成绩。
线下评议结果由县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线下评议表汇总后,按照评议等次比重加权计算得出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独立分值,按县级部门线上评议分值和线下评议分值4:6的权重计算得出综合分,形成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评议结果,报县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核同意后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纳入县2022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计分项。
六、 评议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制定评议方案,部署评议工作任务。
(二)2022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组织民营企业进行评议。
(三)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收集汇总并完成评议结果的分析。
(四)2022年12月以前,报送和反馈评议结果。
八、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评议工作,确保评议过程、结果客观公正。被评议的县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支持、配合好评议工作,严禁被评议部门干涉、干扰参评企业评议,被评议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评议结果,认真接受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组织。各镇(街道)、园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好评议工作,按照评议任务数确定参评企业,加强宣传发动,组织民营企业集中开展好线上线下评议工作,确保在2022年11月22日前完成评议工作任务。同时,各镇(街道)、园区要确保参评企业的代表性、广泛性、行业性,指导企业认真阅读被评议部门涉企职能职责介绍,准确把握被评议部门的职能职责,根据平时办事、接触情况作出客观评议,指导企业在评议系统对省、市、县三级30个政府部门进行线上评议,并对县级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线下评议。
(三)加强指导。县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评议指导工作,做好乡镇(街道)、园区评议工作指导,做好企业评议指导,指导企业准确把握评议等次,既要防止不负责任的全部评“满意”,也要防止恶意评议“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等次,若确实际接触中对被评议部门不满意,要大胆、事实求是地提出具体事例。
(四)上报材料。评议工作完成后,各镇(街道)、园区于11月22日前将参评企业表册和评议表(附件5、6)加盖公章后上报县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商联办公室)。
联系人:姚春璘,联系电话:67913100
嵩明县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嵩明县工商业联合会代章)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