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各事业单位,各园区财政分局、各街道(街道办)财政所:
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嵩明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26日
嵩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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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嵩明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