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点优抚健康体检第二阶段工作 任务完成情况的简报
发布日期:2022-10-04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19号,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参战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的补充通知》(昆政办发〔2015〕64号)文件要求,为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重视和关爱,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经采纳三家参检医院的意见建议,为集中精力和技术力量更好的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采取阶段性的工作方式,(县医院9月1日至16日、中医院9月17日至10月1日、博爱医院10月2日至16日)进行体检。截止10月1日止,体检单位(嵩明县人民医院、嵩明县中中医院)已为10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进入了健康体检。
在这期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对此项工作早部署、早安排,在疫情防控最艰巨的时候,仍抽调精兵强将克服各种困难,放弃节假日休息优质完成了第一、二阶段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协议,10月2日以后县中医医院将此项工作移交给嵩明博爱医院进行,希望嵩明博爱医院接手工作以后,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精益求精的服务精神,为我县的优抚对象体检好,服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