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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云财建〔2022〕150号、《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积极申请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对我县的支持,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报送县本级财政资金用于帮扶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纾困发展的情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申报资金范围


县本级财政2022年安排用于帮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并已实际拨付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补助资金。重点方向:一是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培育优势特色中小微企业;二是对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房屋租金、水电气费、担保费等补助。

二、申报资料清单

请各单位于9月27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连同资金申报文件、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补助资金文件;

补助资金拨款凭证及企业/个体工商户收款凭证;

安排相关补助资金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

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补助资金的申报通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与资金安排相关的材料;

其他与资金安排有关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即可,各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由工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负责组织各方向财政资金报送工作,收集审核资金申报材料并汇总后由工信和财政两部门联文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申请省级奖补资金。

三、工作要求

此次上报资金将作为清算第一批预拨至各县区、开发度假区的2022年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以及10月份第二批预拨资金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申报资金的上报工作,加强组织报送。

附件1.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申报汇总表

附件2.关于实施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科工信局 李春丽67929546

              财政局  杨龙英67928415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嵩明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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