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组织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健康体检
发布日期:2022-09-09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19号,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参战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的补充通知》(昆政办发〔2015〕64号)文件要求,为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重视和关爱,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于9月1日开始组织我县2361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第三次健康体检。体检单位分别是嵩明县人民医院、嵩明博爱医院、嵩明县中医医院。经征求三家参检医院的意见建议,为集中精力和技术力量更好的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体检医院采取分阶段的工作形式(县医院9月1日至16日、中医院9月17日至10月1日、博爱医院10月2日至16日)进行体检。截止9月9日12:00时止,本阶段体检单位(嵩明县人民医院)已为628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健康体检,此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