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县域版”
202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不断提档升级“清廉嵩明”建设,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持续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绘就建设清廉的“路线图”和保障清廉建设行动的“施工图”。县纪委县监委在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实施清廉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印发《实施“清廉嵩明”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嵩明县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方案》等7个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将清廉建设融入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把“清”和“廉”的要求贯穿到嵩明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打造“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县域版”。
一、找准任务“坐标”,明晰“清廉嵩明”建设行动“新路径”
坚持“以小见大”的工作理念,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片区化”协作,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增强监督工作协同性、有效性,推动“八个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清廉嵩明”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行动分别由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形成由1个纪检监察室+N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镇(街道)纪(工)委协同配合的“1+N+1”片区协作模式,统筹开展涉粮领域、住建系统、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行业政治生态,纠治不正之风。
创新方式方法、强化靶向施治,运用“靶向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清廉嵩明”建设行动的统筹,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入手,重点开展“五个专项整治项目”,做到查办一批案件、总结一类规律、治理一个领域,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在细化分解各项行动的基础上,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列出各专项工作内容、方式、责任、时限等,以“一专项一专班、一专项一方案、一专项一考核”形式资源整合、挂图作战,保障清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用活监督“画笔”,绘就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新图景”
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增强狠抓落实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高质量履行监督首责。深入基层、直插一线,围绕疫情防控、营商环境等内容,对各镇(街道)、园区、县级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进行蹲点监督。截至目前,通过蹲点监督共发现营商环境方面问题21个,对4人开展提醒谈话。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监管贯通协同。同时,搭建“四项监督”数据一体化综合分析运用平台,同步录入各类监督数据信息,多维度绘制干部“政治画像”,“一体化”展现部门政治生态,实现各项监督上下贯通、左右衔接。
把“通篇文章”的理念贯通清廉建设始终,进一步督促领域、行业及有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推进查办案件与以案促改深度融合,采取多种方式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结合问题整改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深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
三、重整列队“塑形”,吹响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新号角”
清廉建设任重道远,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把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保障和后盾,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自我革命的精神荡涤思想积弊、陈规陋习。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信访、案管、巡察机构对涉及国有企业、住建系统、公安系统、教育系统等领域的巡视巡察、审计、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起底排查,并对已办结的涉及住建系统、国有企业、教育等领域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复盘,查找是否存在案件查办不力、不到位的问题,以及案件背后是否存在腐败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案件查办作为清廉建设的重点,通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成立专班的方式,深挖彻查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受理涉及“清廉昆明”建设相关问题线索31条,第一种形态处理47人,党纪处分8人,留置2人,正在办理党纪政务案7件7人。
四、压实责任“铸魂”,提升“清廉嵩明”建设行动“新成效”
坚持全域化、系统化推进,多次组织召开清廉建设工作调度会,听取各专项行动、整治项目牵头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共同分析研判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堵点卡点,找准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的思路和方向。及时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将国有企业、营商环境等专项整治内容、举报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提高全社会参与清廉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努力营造全县共建、全民共推的良好氛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