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9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各相关单位:
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 发〈昆明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做好支付中小企 业款项投诉处理工作,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联系人及电话:李春丽67929546
附件1.昆明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