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初验通过 !
6月15日,由昆明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李菊艳率队的市级初验第二验收组及各县(市)区互观互检组莅嵩检查指导嵩明县创建省级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并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市级初验。县领导杨武振、柴继红、杨立峰、张军,县直相关单位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组先后到百花箐景区、积德清真寺、小街镇哈前村、嵩阳派出所、县司法局、县中医院进行了实地初验,分别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旅游景区、进基层政法单位、进医院等“十进”工作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嵩明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随后,验收组查验了我县创建工作台账,并召开汇报会和反馈会。会议观看了嵩明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片。县委副书记杨武振汇报了嵩明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嵩明现辖3镇2街道3园区,共78个村(社区)446个自然村,境内居住着回、彝、苗、白等43个少数民族5.68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3.8%。
嵩明县以“嵩盟同心·和谐同行”为主题,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抓实落细全域创建,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主要体现在8个方面:
一是始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注重考核指导、理论武装、选树典型,构建新时代民族工作格局,扎实保障全域创建深入持久推进。
二是首创嵩明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责任制、民族团结进步高校创建联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基层社会治理“双融双促”结对联谊机制,打响做亮嵩明创建品牌。
三是始终紧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夯实党群、干部民族团结进步思想根基,共筑精神相依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四是坚持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的理念,互融互促齐发力,共筑各族群众走向现代化的富裕家园。
五是讲好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故事,共筑休戚与共的和谐家园。
六是把民族团结进步纳入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共筑安宁和乐的幸福家园。
七是守住民族团结稳定的安全底线,推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建设,及时化解各种问题隐患,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应对各种渗透破坏、违法犯罪等活动,共筑善治良序的文明家园。
八是打造“10+N”嵩明品牌,创建工作不断向行业、领域拓展,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示范创建格局,夯实全域创建之“垒”。
市初验组对嵩明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工作成果给予肯定,原则同意了嵩明县的创建工作报告和自检自查报告。嵩明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功通过市级初验。
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李菊艳对嵩明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4点建议:
一是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创新实践;
二是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抓手,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四是坚持典型引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
杨武振表示,验收组为我县“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嵩明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不断增进各民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凝心聚力凝聚共识,奋力书写嵩明建设和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