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成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 调解工作站
嵩明县成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
调解工作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解机制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和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的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6月1日 ,嵩明县人民法院与嵩明县总工会成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为直接帮助广大职工群众解决劳动纠纷,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提供高效便民的“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出有益探索。
成立仪式上,嵩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荣文与嵩明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谷剑斌签署《嵩明县人民法院 嵩明县总工会关于建立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为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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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文副院长指出,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的成立,坚定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充分发挥县法院和县总工会职能作用,共同预防、合力调处劳动争议纠纷,推动全县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乃至全县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的工作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和业务培训交流,提升诉前调解的能力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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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剑斌常务副主席指出,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并建立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是将人民调解与审判柔性融合,对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动争议纠纷解决主体多元化、方式社会化、工作规范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嵩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法院+工会”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务合同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正式启动后,为劳动争议化解按下“快进键”,让职工维权工作跑出了“加速度”,使工会化解劳动争议更有公信力,工会维权更有力量。今后,县总工会将以此作为切入点,加强与县法院的合作和业务交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探索多元化解机制,构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新格局,进一步推进职工维权诉源治理,不断提高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的效率,减少进入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切实发挥缓和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为依法保护劳动者、农民工权益开通更加便利、高效的绿色通道,让劳动者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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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会将与法院通力协作,围绕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好事办得更好,坚决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职工群众,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嵩明县总工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