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嵩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21-12-31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嵩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新时代民政工作担负起民生保障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嵩明县民政事业发展情况,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根据《嵩明县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昆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嵩明县民政事业发展状况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的评估总结方式,科学总结十三五期间嵩明县民政事业发展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科学谋划十四五民政事业奠定基础。十三五期间嵩明县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取得的成绩

1.民生保障网越织越牢,困难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搭建完成,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与居民经济状况实现互容共享。建立起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部门信息比对专线,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率达99%,审核认定准确率达99%;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率达100%;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5年的270//月提高到2020年的410//月,实现不低于全省10%的平均保障标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1%,供养标准从2015年的530//月提高到2020年的832//月;分散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495//月提高到2020年的832//月;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急难问题,救助时效切实提高,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平均金额由2015年的1800元提高到2020年的4894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由2015900//月提高到20201374//月。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20205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50//月提高到70//月,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由100//月提高到110//月,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由50//月提高到70//月,累计57689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2.56152301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89.56。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有效衔接,将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造成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脱贫行动计划无法脱贫的37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实现应兜尽兜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老年人有了更多幸福感。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2016年至2020年,新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0个,民办养老机构2个,新增各类床位数557张,实现千名老年人床位数32.52张。累计建设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3、农村幸福院27个;村级老年活动场所实现全覆盖,为村社区老人提供家门口的休闲、娱乐、康健等服务。把老年人特困供养工作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暖心工程来抓,不断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公共资金投入,特困供养环境和供养标准得到显著改善、稳步提高。累计投入186万元实施农村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质量提升行动;农村敬老院内部治理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现全覆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累计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床位补助资金358.916万元。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养老机构设立审批,实行备案制度。稳步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通过敬老月系列活动、老年人权益法规宣传等途径,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高龄保健金和长寿补助金政策得到扎实落实,标准逐年提升,由2015年的808950/月、9099100/月、100岁以上300/月提高到2020年的808960/月、9099120/月、100岁以上500/月。

3.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增强,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有了更多参与感。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础作用得到强化,规范化不断增强。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民主协商等制度,成为城乡居民的民主参与、表达民意的重要途径。村(居)委会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村务公开、四议两公开制度扎实践行,村(居)务监督管理机构运行规范,监督职能切实发挥。实施社区准入制度,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委会之间的权责边界,制定公布社区事项清单和村社区印章使用范围,对县级部门41个工作事项和2个盖章性事项进行准入,切实减轻了村社区负担。开展社区协商,扩大基层民主,社区协商工作覆盖率达100%,成为社区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行村(居)民自治、建设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全县村(社区)全覆盖,成功创建市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示范点1个。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全覆盖,为民服务场所建设向村小组延伸,2016年至2017年完成13个村级活动场所和76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达标任务。创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资源下沉,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逐步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实施市级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试点7个。

4.专项行政事务管理水平提升,民政领域改革创新有了更大动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数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截止202012月,全县共有各类社会组织141个,其中社会团体6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3个。实现网互联+登记管理服务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460万元,创建3A级社会组织2个。完成22个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大力清理整治行业协会涉企收费问题,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社会组织逐渐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行政区划不断优化,完成滇源街道、阿子营街道划归盘龙区管理,完成嵩阳街道析置等工作;嵩明县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程项目类地名命名审批下放县级承担,审批时效缩短至3个工作日。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全面完成,地名数据库通过国家验收入库,编纂出版《嵩明县地名志》,出版《嵩明县行政区划图》。殡葬改革三个100%有效巩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县改扩建农村公益性公墓2个;大力推行生态节地葬,生态节地葬比例由2015年的21%提高到2020年的35%;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豪华墓、大墓、住宅式墓地得到有效清理整治,殡葬领域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强。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3A级国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创建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收养登记工作不断规范,收养登记合格率100%

5.民政服务保障能力水平显著提升。民政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和资金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和贯彻力度不断加大,民政各项资金支出实行全面绩效管理。民政服务设施补短板加快,涵盖养老、救助、社会福利服务的嵩明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建设完成。通过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村(社区)儿童之家实现全覆盖。民政机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升,科学有序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实现民政领域零感染。十三五期间,总计支出各类民政资金4.9亿余元,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民政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民政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不断增强。镇(街道)民政机构设置科学合理,基层民政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二)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民政事业十三五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政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基层民政工作人少事多的矛盾仍然突出,编制紧缺,混岗混用,调整频繁,超负荷运转,工作衔接不紧密,专业化水平难以适应现代民政建设要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缓慢,岗位开发力度不够。二是民政基础设施覆盖面不广,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存在民政公共服务不均,部分民政建设项目铺摊子、停摆问题仍然存在,项目资金经济社会效益不高。三是创新突破不够,民政领域深化改革力度不够,改革举措落地生效方面的堵点、难点还未打通。民政法规政策宣传执行还不到位,民生保障、社会福利等政策落实存在偏差。四是民政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互联网+民政格局尚未形成,对大数据的挖掘利用不够,存在部门信息壁垒,影响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五是干部队伍精气神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担当意识不强缺乏学习意识、团队意识和协同精神庸懒散浮拖、拈轻怕重、推诿扯皮对待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效率低下等问题较为突出。

二、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国家机构体制改革后,民政职能进一步聚焦,民政工作进一步精细,民政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新时代,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民政事业既有挑战也有机遇。因此,要以时代的眼光,坚决破除就民政谈民政的思维定势,把民政工作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来审视,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把握,顺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和推进民政工作。

(一)面临的机遇

1.新时代民政工作进一步聚焦为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人民事业的长远发展,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确定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责定位。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赢得民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民政部门要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这明确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主要职责和基本定位。

2.党和国家战略部署为民政事业注入了发展动力。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九大对民生保障事业做出了重大部署。新时代有新要求,也有新机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