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红十字会党支部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7月22日至8月27日,对嵩明县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2021年9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
县委第三巡察组共反馈了34个问题;县红十字会制定整改措施58项;截止整改时限到期已完成整改的问题34个,落实整改率为100%;应清退各类资金3690元,已清退到账3690元;出台和修订制度7项。
一、 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我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对照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按时按质抓好问题整改。成立以常务副会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党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围绕“一个中心”(以政治巡察反馈问题为中心)“两个务必”(务必照单全收,确保全部反馈问题扎实整改到位;务必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认真总结反思,改进工作,取得实效)“三个步骤”(形成方案、落实整改、巩固提升)积极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对具备条件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通过一定努力才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努力创造条件,按期完成整改。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细化措施、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建章立制,务求工作实效。单位以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全会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注重治本与预防,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了整改到位、促进工作。
二、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学用结合有差距,理论指导实践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形式单一、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理论学习。9月23日至今,利用职工会、主题党日等开展理论学习4次,学习《习近平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上的讲话》《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市委程连元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及讲话和县委陈伟书记《在全县干部大会上的传达提纲》等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确保学习深入有效;二是强化学用结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9月23日至今,开展“博爱阳光”助学活动,救助学生25名,救助金额20余万元;开展大病救助6人,救助金额1.9万元;开展急救知识培训3场,培训人数91人;开展重阳节志愿服务活动1次,为30余名老年人赠送急救包、免费按摩、理发、义诊。
(2)针对“党性教育薄弱,学习内容没有与时俱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强化党性教育,与时俱进开展理论学习。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共享主题党日、党史学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等的开展,以增强党性、提升素质为重点,加强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宗旨意识,树牢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9月23日至今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2次(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市委程连元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及讲话及9月29日县委陈伟书记《在全县干部大会上的传达提纲》),讲授廉政党课1次(以井冈山精神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9月23日至今,班子会专题研究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1次,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次。在工作例会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党建、红会捐赠公开等业务工作中,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坚持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加强“三救”、“三献”、募捐款物管理使用中可能引发的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工作;二是强化信息审核,做好正面舆论引导。规范网上信息发布流程,健全完善新闻“三审制”,严把信息发布审批关,切实做好舆情危机管控工作。用好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平台,提高红十字会社会影响力。9月23日至今,报送简报信息6期,公众号发布信息1期;三是强化制度约束,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党性教育,确保理论武装到位。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坚持开展“每日一刻”,利用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等平台,引导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四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道力量,保护生命健康,将理想信念教育转化为推进红会各项工作的动力。
3. 担当作为不够,工作推进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工作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分解目标任务。9月23日以来,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的重要讲话及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规范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按最新指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梳理各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市红十字会2021年下达的指标任务已全部完成,正积极推进县级2021年目标考核任务落实。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修改完善了《嵩明县红十字会募捐和捐赠工作实施细则》《县红十字会关于应急状态下社会捐赠资金、物资分配管理实施预案》等,对款物的来源、接收、分配、信息公开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2)针对“捐赠资金专户开设滞后,捐赠资金核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于2021年3月再次开设了捐赠资金专户,已对2021年10月以前的资金核算完毕。2011年3月,嵩明县红十字会从县卫生局分离出来,实现了机构单立、人员单立、经费单立。因受当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约,每个单位只允许开设一个账户,当时县红十字会从县卫生局分离出来有一个账户(募捐专用账户),该账户核算单位财政资金和募捐专用资金,在该账户下设立子账户分别对财政资金及募捐资金的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2019年,中国红十字总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红十字会财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红字〔2019〕25号)文件,县红十字会通过积极争取,经多方协调申请,于2021年3月份终于重新单独开设了一个账户,把原募捐专用子账户从原账户中剥离出来,启用“中国红十字会财务系统”进行募捐资金的规范管理,该账户同时受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县财政的监管。“中国红十字会财务系统”启用后,按照资金账户管理规定,及时做好新老账户衔接管理工作,按照“中国红十字会财务系统”操作手册指导要求,已及时对新开设的总会捐赠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会计稽核。
(3)针对“落实应急救护培训‘六进’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六进”,拓展培训广度深度。加强师资培养,加大培训力度,应急救护培训向农村群众、企业一线延伸倾斜。9月23日至今,新增加师资培养取证2人,到百花箐、落水洞矿业公司、新苏润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5场,深入东村居委会培训1场。2021年至今培训人数1000余人。不断提高群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二是开展红十字咨询服务进窗口活动。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各镇(街道)共设置了6个红十字咨询服务窗口,摆放红十字工作宣传册,并对县政务大厅、各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农村干部群众对红十字工作的认知度和宣传率。
4. 落实整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审计反馈问题,县红十字会再次对往来款收入和支出进行规范。因受当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制约,无法彻底整改,直至2021年3月,再次开设了募捐专用账户,启用“中国红十字会财务系统”进行募捐资金的规范管理,该账户同时受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县财政的监管,所有往来款收支按总会和县财政局要求规范管理。已彻底整改到位。二是对上轮巡查反馈低标准报销入账的差旅费补报用于平衡巡察要求清退的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问题,虽然该情况上轮已专门报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但是本轮反馈后我单位及时研究整改,对少报销补报费用800元已全部清退上缴国库。
5.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会议决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三重一大”决策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情况按时报联系纪检组。
(2)针对“会议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已不让临时聘用人员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同时,规范会议决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拟定会议议题,会中邀请派驻联系纪检组参加,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严格按议题需要所列人员参加,规范会议程序,现已按规范召开3期。
(3)针对“落实决策结果搞变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捐赠人意愿拨付资金。当时会议研究情况为:按捐赠人意愿,首期拨付20万元,后续根据捐赠人确定拨付时间后再拨付相应尾款10.3万元,均按捐赠人意愿及会议研究情况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决策结果跟踪督促。2021年8月以来,每次班子会对上一次班子会研究事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以便跟踪督促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监督。借助2021年红十字会改革的时机,成立并理顺监事会工作,形成红十字会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决策、执委会负责执行、监事会负责监督的内部治理结构,确保各项决策落实到位。第一届监事会选举工作已于12月16日完成,已选举出嵩明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7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存在问题方面
1. 执行规定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超人员陪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谈话;二是完善了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制度;三是严格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每季度按时报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每年对“三公”经费是否超标做出说明;四是加强学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2021年以来均按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及报销差旅费,无超人员陪餐及超标准接待问题。
(2)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对体检中报销的差旅费合计900元已及时清退上缴国库;二是完善了差旅费报销相关管理制度,2021年9月以来相关费用使用公务之家进行报销;三是加强学习监管,加强对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谈话,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 针对专款不专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0年以来均严格按照会计科目做账、入账,专款专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审核委员会”,定期召开监委会会议,加强对会费、社会捐赠款物和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公开单位各项募集资金、增强透明度,接受相关单位和社会的监督。9月23日至今召开“人道救助基金审核委员会”会议1次,研究救助人员6名,救助金额1.9万元;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中红字〔2020〕2号)规定,修改完善了《嵩明县红十字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会费收支管理,完善审批等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一律由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后再报主要领导签批。
3. 针对审核把关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及时补齐救助群众相关报销附件材料,后续规范严格执行;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完善嵩明县红十字会资金拨付及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财务管理办法。资金费用实行分级审批和会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制。凡属大额资金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报销单据需符合报销要素,手续齐备,方可报销。凡须报销的发票均由经办人员、证明审核人员注明用途和签名,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会长审批。三是应急装备、AED立式报警柜已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管理登记,对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已按要求登记入账,对不具备入固定资产账目的低值易耗品,做好登记管理;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完善了《嵩明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嵩明县红十字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五是强化外部监督。配合做好第三方会计基础工作评估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动邀请县审计局、审计师事务所对红十字会财务收支及疫情防控接收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2021年审计工作已对接县审计局、昆明兴嵩会计师事务所。
4. “四风”问题依旧存在,整治形式主义、享乐主义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重新修改完善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收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办法》《县红十字会关于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社会捐赠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会议制度》《公文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压实文风会风,注重台账资料收集整理,精简会议、文件,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享乐主义,9月23日至今开展相关学习4次;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按照“四个坚决”原则(坚决不让有损红会形象的事在我们身上发生;坚决任何工作零差错;坚决让捐赠人放心、受赠人满意;坚决让每一位接触过红十字会的人都能够增强对红十字会的认同感)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四是强化引领示范,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五是修改完善就餐接待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六是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高认识,厉行节约,杜绝“四风”问题发生。
5. 担当尽职不到位,为民服务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人道救助职能履行有差距,救助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救助质量。结合县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工作,加强同医保局、民政局、残联、镇(街道)等部门横向沟通协调,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梳理共享特殊群体数据,整合部门资源实施精准救助。9月23日至今,召开人道救助资金审核委员会会议1次,救助6人,救助金额1.9万元;开展“博爱阳光”助学活动,救助学生25人,救助金额20余万元;二是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捐赠资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捐赠资金效用。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总会捐赠反馈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红办字〔2019〕27号)相关规定:原则上捐赠年度支出不低于上一年捐赠收入的70%或者前三年捐赠收入平均数额的70%。2018年至2020年,县红十字会共接收捐赠资金148.9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支117.77万元,结余31.1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9.08%。
(2)针对“募捐筹资不主动,筹资能力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宣传协调,拓宽募捐筹资渠道,提升募捐筹资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2021年1-10月筹集资金152.080939万元,已拨付149.080939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8.03%;物资折合人民币56.67705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二是做好宣传发动,讲好红十字故事,提升红十字会工作支持力和影响力。形成“五个一”工作模式。即:建立了一个基地—依托嵩明县暖阳阳老年公寓建立了红十字敬老爱老志愿服务基地;搭建了一个服务平台—在县政务大厅、各镇(街道)服务大厅设置了红十字咨询服务窗口;编辑了一本刊物—《博爱嵩明》;创作了一首歌曲—《嵩明县红十字志愿者之歌》;推出了一个活动—“每月一星”评选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悦读嵩明等平台,通过以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的方式弘扬正能量,大力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截止11月初,报送信息29期,“嵩明红会”公众号发布信息20条。
(3)针对“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物资‘出入库’登记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仓库管理。借鉴学习粮油收储公司等部门物资管理办法,完善物资管理制度,规范物资管理;二是对仓库进行了一次全面盘点,理清仓库物资,规范台账登记,做到发放登记与实际库存“账实相符”。
(4)针对“宣传发动不到位,推动发展会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规范会员单位及成人会员管理,及时整理规范登记台账;二是做好会员维护发展工作,目前,县红十字会有单位会员82个,个人会员200余人,收缴会费4.1万元(截止11月9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开展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目标任务抓好落实,认真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11月3日,我支部党建工作在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做交流发言;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做好党建工作与红十字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红十字日常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发挥党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断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知晓力及影响力。打造了“123”工作模式。即:“1”:建好一个平台,助力“三救三献”见实效。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红十字会党支部这个平台,以党建促业务,党建与业务充分融合发展;“2”:抓好两支队伍,凝聚红色志愿服务力量。在党建引领下,着力抓好红十字社会服务队及应急救援队两支队伍建设,形成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面上开花、点上结果”的良好社会效应;“3”:做好三级服务,“党建+公益”暖人心。以县红十字会党支部为一级服务平台,负责对接争取省、市、县社会各界资金、项目支持,做好全县资源统筹及分配使用;以镇(街道)社建办为二级服务平台,做好政策、项目宣传及基层情况摸底调研、核实上报,确保公益项目执行及关心关爱及时到位;以我们两支队伍中的各村(组)志愿者为三级服务平台,收集汇总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及时一对一研究开展精准救助,使我们的工作从机关走进了人民群众的心中。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按照“5+X”要求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开展共享式主题党日活动。自2021年8月起,同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委政研室、县党史县志办结成“党建联盟”,按照“轮流坐庄”的原则,每月联合开展“共享式”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内容不但涵盖了“规定动作”等“硬任务”,还以主题党日为载体,将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开展业务交流。不仅主题党日程序规范、内容全面、组织有序,而且参与党组织联动互帮、协作共办、齐抓联管,即达到了单位(党组织)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节约高效的目的,也营造了同台竞技、互促共进、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针对“党员积分制管理落实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加强党员积分管理,在每月底或下月初开展党员积分自评和互评,每季度及时更新公示积分信息,不按期申报将每季度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2021年以来,所有党员积分均按照要求申报自评、初评、互评、终评,云岭先锋支部规范化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启用率、完成率、达标率100%。
2.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不佳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落实到人,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个亲自”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不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分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压力,9月份以来主要领导听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1次,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监督检查2次。
(2)针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坚持挺纪在前,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截止目前主要领导讲授廉政党课2次,分管领导上廉政党课1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职工谈话7次;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风险点防控制度,制定责任清单及整改负面清单。2021年共梳理廉政风险点内部防控机构1个,查找风险点5个;梳理个人岗位4个,查找风险点16个,制定防控措施13条;
3. 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防范和化解风险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任用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负责出纳工作”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意识,及时更换,调整出纳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二是积极争取充实单位人员,单位现有人员4人(2名领导,2名职工),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和赈济救护科),积极向编办等部门争取增加人员编制,规范管理。
4. 工作落实不严不实,党务政务公开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党务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当时已立行立改完毕。现已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对党务公开内容更新。
(2)针对“政务公开方式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同宣传部门对接,拓宽政务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单位各项募集资金、增强工作透明度。以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为契机,积极向社会公开2017年至2020年募捐资金收支情况、会费收支情况等;二是修改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规范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严格信息审核报送,做到应公开信息坚决公开,募捐收支情况一律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对红十字会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
5. 针对强队伍提素质谋划少,干部能力素质不高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每周固定召开学习例会,专题学习党建业务、公文办理、文稿写作等知识,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目前已专题学习党建业务1次,公文写作格式1次;二是加强沟通交流,提升服务本领。加强同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机关工委、其他县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克服本领恐慌。11月3日,就相关业务主动到寻甸县红十字会交流学习。
三、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合力攻坚,我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通过制定58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34个。
四、 注重成果转化,驰而不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一)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虽然现阶段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但需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要坚持标本兼治,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深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突出党建引领,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服务社会、传递温暖、构建和谐为根本;以提升红十字会社会知晓力、公信力为核心;以“三救”“三献”工作为重点,不断提高红十字会工作认知度和满意度。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严格执行。以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针对巡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县红十字事业发展上来。
(四)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取向,持续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从坚决惩治扶贫领域问题、提升监督执纪工作实效入手,加强对人道救助资金、社会捐赠款物、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管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下一步,县红十字会将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以“三救三献”工作为核心,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严明的纪律,履职尽责担当、作风清正廉洁,充分发挥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7923058;通信地址:嵩明县城北街县委大院六号楼四楼;邮政编码:651700;电子邮箱:smxhszh79230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