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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嵩明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8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嵩明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县电子商务发展和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嵩明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现将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

 长:苏志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旭  县商务投促局局长

员:陈梦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蒋益先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李春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丽霞 县科工信局局长

李俊毅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文明贵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斯华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程朝荣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紫涵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林草局局长

李映辉 县民政局局长

李云飞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邹建军 县税务局局长

李华雷 县运管分局局长

叶绍峰  县供销社主任

谷剑斌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梁书聪 共青团嵩明县委员会书记

吕丽芬  县妇联主席

史廷纲 县残联主席

朱忠元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县商务投促局局长

牛云飞 县金融办副主任

王绍波 杨林经开区经发局副局长

李星勇  省花卉示范园区管委会招商发展局副局长

胡丽芬 职教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嵩阳街道办主任

   杨桥街道办主任

   杨林镇镇长

   小街镇镇长

李思思 牛栏江镇镇长

丁和睿  县邮政分公司经理

中国移动嵩明分公司经理

郝明安  中国电信嵩明分公司经理

普建龙  中国联通嵩明分公司经理

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嵩明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全面工作。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投促局,刘海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遇人事变动,由继续履行相应职责的同志担任,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部门的人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的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电子商务对外宣传宣传推广和舆论引导工作

商务投促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划,提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建议;引导县域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做好电商企业和协会的服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全县网络信息基础建设及应用和管理。

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负责制定电子商务促进乡村振兴规划和农村电子商务配套政策,组织发动县域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培育扶持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网商并做好农产品网货供应主体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县商务投促局对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县电子商务建设专项工作经费,落实好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会同县商务投促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县金融办:负责协调有关银行把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纳入到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把电商创业相关企业纳入到小额信贷工作,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推出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专项信贷产品,做好三农金融服务,提供线上、线下的结算渠道和优质金融产品。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全县服务业发展重点进行推动;负责申报、争取、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建设项目,参与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负责项目立项及审批工作;做好电子商务领域产业和服务交易的价格行为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注册和相关规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制定工作,指导企业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做好电商企业(网站)食品经营许可负责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以及电商销售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产品生产等环节的质量监督,推广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加大地标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障地标产品网上销售认证支持。

科工信局:负责协调解决各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互联网接入服务及故障抢修保障工作;负责引导鼓励工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负责提出促进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电子商务相关项目的供地保障,并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和实习实训,培养优秀电商人才。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将电子商务培训纳入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并跟踪统计培训效果;为电商企业人才引进提供相关服务,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

县文化旅游局:负责推动文化、旅游资源的网络平台建设和制定文化、旅游产业电子商务配套政策;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电子商务的推广培训工作,做好旅游产品在电子商务平台包装推广及质量监管,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农村电子商务深度融合

县林草局:负责制定林产品生产发展规划,促进林业龙头企业借助电子商务转型发展,大力推进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加强生产技术指导,争取相关扶持政策;负责引进和培育林业种植、加工龙头企业,打造特色林产品品牌,为林产品上行提供货源保障;组织发动全县林产品生产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县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社会组织的成立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并指导全县电子商务有关统计工作。

县供销社:负责规范和推进相关重点品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和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网络营销;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和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建设。

县总工会:负责发动各行业工会系统创业者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就业创业,提供相应配套服务和政策支持。

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负责引导和鼓励青年创业者、妇女创业者和残疾人创业者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就业创业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国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办理税务登记等相关工作。

县运管分局:负责做好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上下行车辆监管。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电子商务相关工作的动态报道。

县邮政公司:负责推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加快邮政三农服务网络信息化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与农村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中国移动嵩明分公司、中国电信嵩明分公司、中国联通嵩明分公司:负责加强对全县特别是农村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为电子商务平台、园区和相关企业提供专属有线和无线互联网接入服务及故障抢修保障,并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给予一定资费优惠

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管工作,引导企业(院校)运用电子商务推动转型升级。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电子商务应用宣传、推广和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协调镇(街道)级、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选址、业务用房提供和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组织辖区内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人才招募、运营、维护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电子商务培训的人员组织、场地协调等工作;做好辖区内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引导工作,组织辖区内贫困户参与电子商务创业培训;负责收集辖区内农户及贫困群众生产的农产品相关信息,协助打造农特产品品牌、研发网货产品,并将特色产品汇集到线上线下产品体验展示中心进行集中展示销售;建立农特产品持续保障供应机制,确保农特产品、扶贫产品不断货、不断销围绕本辖区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鼓励扶持返乡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电商(网店)经营,根据相关政策,鼓励本辖区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电商创业。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全力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和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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