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嵩明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嵩明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全国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各项工作,从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4个方面71个指标体系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一次分析评价,深入查找乡村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进一步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价工作,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进一步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决定成立嵩明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进波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唐 海 副县长
成 员:苏 雄 县统计局局长
苏志斌 县财政局局长
程朝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俊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日忠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局长
孔令林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斯华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王 毅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云飞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映辉 县民政局局长
李 晋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俊森 县水务局局长
李建华 县商务投促局局长
文明贵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紫涵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俊毅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俊能 嵩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朱海滨 杨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周俊峰 杨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肖 禹 小街镇党委书记、镇长
李思思 牛栏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安排,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工作步骤全面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负责同志自行接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评价内容和工作方式
(一)评价内容。聚焦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4个方面71个指标体系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二)工作方式。乡村建设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由部级和省级专家团队构成。省级专家团队赴我县调研收集数据并进行研究分析,撰写评价报告。领导小组配合省级专家团队开展评价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相关指标数据,各镇(街道)配合专家团队开展现场调研工作。
(三)工作步骤。乡村建设评价包括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现场调研、分析评估、形成评价报告等步骤。
1.数据采集。省级专家团队通过座谈、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采集数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2021年8月18日前将各项指标数据(详见附件2)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在住建部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有关统计数据时间节点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问卷调查。省级专家团队在我县开展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农民群众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查找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和短板。
3.现场调研。各镇(街道)配合省级专家团队开展实地调研,进村入户对农民群众、村干部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农房和村庄建设管理、乡村风貌等情况。
4.分析评估。省级专家团队基于多渠道采集的数据和调研了解的情况,从城乡差距、农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分析评估乡村建设水平和存在的问题。
5.形成评价报告。省级专家团队负责完成我县评价报告。
(四)成果应用。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运用评价成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将评价成果作为编制“十四五”乡村建设相关规划、制定有关政策、确定乡村建设年度计划和项目库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乡村建设水平。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建设评价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高位推动,周密部署,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部门)间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同心同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严格把关,确保数据质量。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与有关统计、公报数据进行比对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现场调研等工作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培训交流活动,掌握评价内容、方法和数据统计标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技术指导和支持,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交流工作经验,高质量开展评价工作。
(四)关注民意,确保评价成果有效运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适度扩大村民问卷调查覆盖范围,广泛收集广大人民群众对乡村建设的建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和指导性,有效指导全县乡村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