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结婚证领取
来信时间:
2021-05-28 17:32:01
来信内容:
6月1日后,嵩明是否可以办理异地领取结婚证,如果可以,需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1-06-07 14:12:28
回复内容:
张敏同志: 您好!您于2021年5月28日致信嵩明县领导信箱,咨询6月1日以后嵩明是否可以办理异地领取结婚证相关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经嵩明县民政局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昆明市内地结婚登记区域办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2年6月1日期间,在昆明市市域范围内开展昆明市内地结婚登记办理试点工作。 一、试点范围 1.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昆明市的居民,可以在全市14个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2.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其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昆明市,可以在全市14个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二、办理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不同婚姻状况,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如下: (一)双方未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离婚后再婚: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离婚证或生效的司法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丧偶后再婚: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配偶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现役军人: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及部队团级或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审批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请您根据自己的情况带好婚姻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到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进行办理。 2021年6月3日15时20分通过电话将以上答复内容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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