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四项制度”“四个保障”保障 2021年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嵩明县将“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当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好抓实,牢固树立“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出路”的思想,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项目服务这个经济发展的“牛鼻子”,落实“四个制度”,做好“四项保障”,助推嵩明县226项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升嵩明县营商环境。
落实“四项制度”全方位服务好项目建设。一是落实县级领导包联工作制。明确县领导为项目包保责任领导,围绕“在建设项目抓进度、新上项目抓开工、前期项目抓转化”的要求,落实“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直至达效”的包联工作机制,确保有人抓、有人推、有人督;二是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每个项目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项目推进第一责任人,任项目经理,做实做细项目管理工作;三是落实项目会办制。项目责任单位每月第一周将需要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上报项目包保挂钩领导。项目包保县领导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工作协调会。县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会办会。县委主要领导每半年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四是落实项目中期调整制。实行退一补一,及时补充完善前期工作完备、成熟度高可及时形成有效投资的新项目,确保年度实施重点项目投资的数量和质量。
做好“四个保障”全要素服务好项目建设。一是做好前期保障。项目责任单位要围绕项目做好土地、环评、资金等要素保障,特别是因基本农田、环评、林地报批等硬性制约导致不具备实施的项目,要以问题为导向,列出清单,创造条件阶级,对单销号,让项目尽快开工、落地实施;二是做好资金保障。继续争取地方政府专项政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级各类项目经费支持,同时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手段激发民间企业投资活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主导产业成体系、上规模的项目加快实现目标,投资企业引进落地。更加注重引入社会资本,积极采用创新模式、积极推动县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引入金融资本促进项目建设;三是做好用地保障。建议土地、领地优先向重大项目倾斜,按照新开工项目推进时序要求和用地需求,制定项目用地保障计划,创新供地方式,有序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做好服务保障。各部门要立足本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指导帮助项目业主落实好项目审批、土地、施工许可等要件办理,持续深入开展投资堵点疏解治理行动,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大幅缩短工程项目审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