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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公安局被省厅确定为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试点单位

发布日期:2021-02-22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省公安厅《关于保山等5个州(市)公安局和嵩明等22个县(市)公安局作为全省州县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将嵩明县公安局定为试点。

2020年8月,嵩明县局主动探索党建引领下的警务运行机制改革,以“大部门大警种”改革为牵引,将26个所队室整合为侦查打击、基础防控、情报指挥、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综合保障“五大中心”、“六个行政区派出所”以及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未启用)共15个部门,将基础防控中心的“脚板”做大,侦查打击中心的“拳头”做硬,情报指挥中心的“大脑”做强,队伍管理与执法监督中心的“躯干”做壮,综合保障中心的“经脉”做通,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初步形成警务工作新生态。嵩明县局在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中取得的成效,获得了省厅、市局的肯定。

在下步工作中,嵩明县局将抢抓机遇,在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下功夫,积极探索实践现代化警务体制机制改革,走出一条适应嵩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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