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嵩明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嵩明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至21日在嵩明举行。
会议审议并同意李俊彪主席代表政协嵩明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同意李贞副主席代表政协嵩明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审议并同意孔令梅副县长代表嵩明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嵩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了李进波县长所作的《嵩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协商讨论了曹军院长所作的《嵩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杨建林检察长所作的《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还协商讨论了其他报告,对各项报告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