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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疗保障局交叉检查组到我县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落实情况专项 检查
发布时间:2020-12-1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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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近日,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罗军带队,德宏州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李其华、德宏州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宋芳一行3人组成的交叉检查组,对我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我县代表昆明市接受检查。




在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夏登稳处长、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李春林等相关部门人员的陪同下,检查组先后深入县人民医院、嵩阳卫生院、杨林卫生院和东山村卫生室,对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深入药房和结算窗口查看国家集采药品和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配备使用情况,通过座谈交流和查看痕迹资料了解政策宣传培训情况、医保部门集采药品医保基金40%预付款兑现情况和医疗机构集采药款30日内兑现情况。

检查组罗军组长对嵩明县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认为:嵩明县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比较到位,一是国家集采药品和同通用名药品采购品种比较多,同时采购配备使用,不搞“一刀切”,确保临床用药和群众用药需求;二是医保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工作比较到位;三是医保部门集采药品医保基金40%预付款兑现和医疗机构集采药款30日内兑现政策落实比较到位。

检查组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一是继续强化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让国家惠民政策认知度全覆盖;二是继续强化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监测工作,保障国家集采药品供应和群众用药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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