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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20-11-0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一、 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和《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云办发[2019]20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9]55号)等文件要求,嵩明县积极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 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定印发工作方案

已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9]5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印发《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嵩政办通[2019]42号)、《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嵩政办通[2019]43号),并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二)及时召开政策宣贯会、工作推进会

贯彻落实《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图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及时召开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政策宣传会、工作推进会等5余次,及时宣传解读改革政策文件、通报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出下步工作要求等。

(三)及时落实《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项任务

按照方案要求,共22项改革任务,目前已在市工改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并基本完成了精简审批环节、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级统建)、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17个任务,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

1. 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已按照《关于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面线上审批的通知》等文件及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宣贯和交流会议精神,与省市同步组织开展了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培训、工建审批管理系统应用进行培训、“施工许可”阶段事项审批应用培训、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工作培训等,有效提升施工许可阶段网办效率。同时,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实行工作进展月报制度,每月定期向市级工改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等,并及时按照市级指导要求改进相关工作。

2. 实施“联合审图”。自2019年4月1日起,已贯彻落实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消防、人防等专项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一个平台、一家机构、一套标准、一次审查、结果互认、多方监管”的管理模式,各项目不再另行办理人防、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全面实施工程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事项,联合验收按照“统一申报、信息共享、各司其职、限时办理、集中反馈”的原则,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模式;

3. 逐步开展区域评估。我县正计划着手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评估工作,编制了杨林经开区规划环评,并取得了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云环函〔2019〕253号,完成了我县地质地理条件勘察报告评审论证及杨林经开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嵩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4. 实行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在审批全环节中严格实施容缺审批受理制度、告知承诺制等,切实提高审批办理效率,压缩审批时限,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

5. 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时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要求配置审批账户。根据审批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接运维组更改配置审批账户,目前县各部门、职教园区、杨林经开区已正常开展系统审批工作;

6. 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已按照改革方案及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估要求,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工程建设审批综合受理窗口,设置工位4个,已正常开展接件工作。在2020年1月-3月期间开展审批系统熟悉、试运行等准备工作,按照《关于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面线上审批的通知》文件要求,已于2020年4月1日起,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启用“工建系统”,正式运行线上审批。2020年1月至今,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办理项目118宗,已办理结案项目113宗,在办项目5宗;

7. 实现“联合验收”。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对接联合验收部门探索开展联合验收工作,2020年以来共完成联合验收审批项目5宗,其中线上系统审批办结1宗;

8. 实现全省“一张表单”、“一个表格”。根据《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办事指南》制作《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办事指南》,实现全省“一张表单”、“一个表格”。

9. 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借鉴新加坡“多规融合”经验,委托苏州工业园区已规划信息化支撑服务机构,率先建设完成“多规合一系统”,并投入到规划审批和决策中使用,通过“多规合一系统”将各层次规划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后,有效地避免了各片区各自为政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针对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问题,规范测绘数据标准和规则,采用统一的数据坐标系,推进各类相关规划数据衔接整合。下一步将跟紧省、市步伐,加紧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市级多规合一平台建立的基础上积极落实;

10. 探索推进“联合测绘,多测合一”。“多测合一”主要涉及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的土地勘测定界、规划定位放线、规划验线、竣工阶段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用地复核测量、人防竣工核实测量、消防核实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和不动产测绘等环节。自2018年7月1日起,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用地报批及不动产登记测绘一律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并将此文件印发给相关的测绘部门,且借鉴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验,在群众办理转移登记时,群众无需再次制作新的宗地图及房屋平面图,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复制原先的测绘结果使用。经对接,省厅正在编制联合测绘相关实施方案,待方案出台后,我县将积极推进;

11.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严格审核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对经认定被列入实施联合惩戒的对象,及时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通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至有关部门实施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惩戒,并及时将惩戒结果反馈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的闭环;2019年至今向“信用昆明”网站上报信用信息“红黑名单”数量4491条,典型案例590个,公示企业6990个,归集企业7541个。

三、 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与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汇报交流,按照市级指导意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改革、推广相关工作;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实行改革进展月报制,及时向市住建局报送改革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改革存在问题;三是继续贯彻落实《省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19〕5号)文件要求,对我县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并定期通报、问责等。四是通过报刊、信息、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宣传报道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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