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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多措并举推动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0-11-0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我县多措并举,按中央、省、市的要求,推进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一是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印发《关于成立嵩明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县委统战部长、宣传部长、县委办主任、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及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级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农办,下设8个专项组,明确了各专项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嵩明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嵩发〔2019〕7号)、《嵩明县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专项工作方案》等8个文件的通知,规划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工作宣传。县融媒电视平台报道《美丽乡村:小街镇五条沟:村庄“颜值”一新 村民幸福宜居》《现代农业:嵩明入选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主题73条,“悦读嵩明”微信公众号刊发《种下金叶子,铺平致富路!!》等信息43期64条,嵩明发布官方微博刊发《我县召开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等信息142条,市级以上报刊、电视台刊播《嵩明试点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田间话振兴 乡村新希望》等信息112篇/条,市级以上网络媒体平台刊播190篇/条;上传乡村振兴网信息1000余条,自乡村振兴网信息开通以来,我县的信息上传量,在全市54个部门中(市级职能部门和县区),均排名前两名。三是开展督查问效。制定出台了《嵩明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18个县级单位5个镇(街道)22项指标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终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大考核;就《中共嵩明县委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对涉及的38个县级部门、5个镇(街道)、3个园区从2018年-2019年10月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形成督察报告报县深改办;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形成督查专报,报县委办督查科;每月按时进行信息报送情况通报;要求各相关部门每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

经过的三年的努力,我县的乡村振兴工作取了一定成效。产业振兴方面:完成高标准农业田建设8.3万亩;落实县级储备粮4500吨,足额到位动态成品粮大米储备500吨;有蔬菜冷藏冷库企业30家350余座冷库,库容25万立方米,每年冷库入库蔬菜达100多万吨,全部销往省外;至2020年5月,三品一标共计36个,其中在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公计22个;有效期内认证“三品一标”企业数量由4家增加到8家;3镇2街道均有固定的电子商务物流点,80%以上的行政村具有双向流通的物流渠道,2019年实现电商交易额近1.5亿元;完成“星创天地”1家;创建有机食品品牌2个。生态振兴方面:完成村庄绿化5个,创建省级森林乡村5个;依据昆明市2019 年森林资源主要指标监测报告,2019年嵩明县森林覆盖率43.42%,与2018年相比森林覆盖率增加0.72%;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5%;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化养殖场设施设备配套率已达95%。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提升方面:行政村通客车率达100%,县道、乡道、村道实现养护覆盖已达100%;实现全县全民100%通电目标,农村电压合格率达99.000%,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767%;完成全县80%有线网络的数字化工程建设,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9.69%;实现行政村4G网络和FTTH有线宽带100%覆盖,无线通信信号自然村覆盖率达100%;建立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系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系统;现在每个镇(街道)一所公办幼儿园已全覆盖,正在向每个乡镇实现两个公办幼儿园的目标推进,村(居)委会幼儿园已实现全覆盖;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我县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98.76%。高中毛入学率达91%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8%以上。组织振兴方面: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目前,74个行政村和村改居社区均实现有2万元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人才振兴方面:建立919人农村优秀人才库,回引“归雁”150人;建立青年创业孵化基地2个、青年就业实训基地3个。乡村治理方面:明确基层干部用权36项“小微权力”清单、52项办理流程图,对75名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县级备案管理,修订村规民约75部。对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2543名,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47个,完成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185个,调整撤换党总支书记9名,选派驻村工作队员19名,成立青年人才党支部5个,发展党员190名,遴选村级后备力量130名。(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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