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政协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渠道主要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等。
人民政协因民主而生、因协商而立、因协商民主而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党领导的专门协商机构,推动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作用,明确了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方位使命,为我们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政协的性质定位、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县级政协是基层政协组织,开展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很多有利条件和共同议题,着力推动县级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可以实现二者的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相互提升。2020年,县政协选取杨桥街道和小街镇作为试点,着力开展基层协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 推进县级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的现实基础
县级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具有各自的优势和特点,两者具有较好的衔接和互促基础。
(一)县级政协具有直接面对群众的优势。县级政协“开门就是基层、出门就是群众”,其协商活动和基层协商在协商主体、协商对象、协商内容、协商方式等方面具有很多的融合点、交汇点,具有有效衔接的自然优势。
(二)县级政协在基层有工作平台。当前,大多数县级政协都在镇(街道)设立了政协工作组(联络组),有的县级政协还在镇(街道)建立了“委员之家”等基层政协委员履职平台,为开展基层协商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可以做到优势互补。政协协商作为经验最丰富、制度最完备的协商民主形式之一,能给基层协商提供借鉴与参考。基层协商能为政协协商提供更多的协商主题和素材,能够助力政协协商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二、 推进县级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县级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存在有效衔接的现实基础,但因其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协商形式,有各自适用的领域,协商人员的身份构成不同、协商议题的广度和深度也不一样,导致二者的有效衔接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协基层协商平台不健全。当前,虽然县级政协在镇(街道)设立了政协工作组(联络组)(一般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工作组(联络组)组长)作为县级政协的重要外延,但镇(街道)工作组(联络组)大多还停留在组织本组委员学习、协助县级政协开展有关工作等方面,在扎根基层广泛开展协商民主、民主监督、收集社情民意信息等方面发挥作用不足。
(二)两种协商形式的衔接存在一定困难。从政协委员的构成来看,各界别的委员真正来自基层群众不多;从委员建议的方向上来看,站在群众角度去反映基层社情民意不多;从协商的议题来看,与基层群众息息相关的议题偏少;从基层协商实际来看,目前的基层协商基本都是由镇(街道)、村(社区)自行主导,县级政协协商很少参与其中。
(三)基层群众对政协工作认识不足。在传统观念中,基层群众认为政协只是一个说说话的地方,有事找政府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参与政协协商的热情不高,不愿意通过政协系统这个平台提出意见、表达诉求。
三、 推进县级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的举措
推动县级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需要在协商平台和机制、协商内容、协商成效上进行融合,才能推动县级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一)推进县级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在平台机制上的衔接。无论是政协协商还是基层协商,都应为利益相关方搭建协商的平台和渠道,通过一定的协商程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协商活动,让基层党委政府、政协委员、基层群众都能有效参与进来,使各方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县级政协要创新协商机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制定协商计划、调研视察计划过程中优化流程,充分征求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特别是要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政协活动,及时将各界群众的关切反映上来,吸纳到政协的工作计划当中。发挥镇(街道)政协工作组(联络组)的作用,在县级政协和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指导和帮助镇(街道)政协工作组(联络组)围绕“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监督基层政府落实和改进工作、调研收集和表达社情民意、引导基层群众参政议政”等职能开展工作。
(二)推进县级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在协商内容上的衔接。县级政协在选择协商议题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和群众呼声,更多选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问题。要善于找到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在内容上的契合点和交集部分,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小切口、受关注、能落实的民生事项协商活动,使协商更贴合群众生活、更注重百姓参与、更接地气连民心。要在制定协商计划、确定协商内容的过程中继续优化流程,增加群众参与度,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将各界群众的关切反映上来,纳入协商事项。要通过“请上来、走下去”等思路,让委员更多参与到基层协商中,把基层协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或难以解决的协商事项,转化为政协协商,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拓展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渠道,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三)推动县级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在协商程序上的衔接。县级政协在开展协商时要积极采用基层协商中便捷、灵活、高效的协商形式,根据协商内容选择适宜的协商形式,使协商形式和程序相匹配。要完善镇(街道)政协工作召集人制度,依托镇(街道)政协工作组(联络组)、“委员之家”等基层平台,与镇(街道)、村(社区)等联合开展协商。要吸纳更多有影响力的基层群众进入政协委员队伍,适当扩大基层政协委员的比例,让更多来自基层的社情民意通过政协反馈给党委政府。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村委、街道等基层协商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的联系,夯实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组织基础。(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