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是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和农村繁荣的坚实基础,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要求,嵩明县2019年3月15日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后,正式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是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嵩明县74个村(社区)、574个村(居)民小组、49个队、社、联合组共计697个清查单位。2018、2019年度清产核资在县、镇(街道)、村(社区)共同努力下,经过6轮审核、修改、核实,历时两个月,于2019年6月24日完成上报工作。清查出村组资产总计25.11亿元,较2017年度增长18.33%,其中:非经营资产总计22.63亿元,占总资产的90.1%,经营性资产总计2.48亿元,占总资产的9%,全县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社区)16个,占村(社区)总数的21.6%,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涉及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截止2020年6月底,嵩明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全面完成,予以认定户数74927户,认定人数280970人,不予认定2680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881人,因自愿放弃、空挂户、户口迁移、失联等原因不予认定1799人。
股权量化是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工作的成果体现。嵩明县按照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资源性资产份额量化,既没有经营性资产也没有资源性采取虚拟股份的形式进行量化。截止2020年9月30日,嵩明县全部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全面完成股权设置、股权量化工作。
根据村(社区)一级成立(股份)经济联合社。组一级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要求,截止2020年10月23日,嵩明县共成立了12个(股份)经济联合社,94个(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股权证800本。
嵩明县将按昆农领〔2019〕8号文件精神,争取于2020年11月中旬全面完成产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