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关于加强县城集市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9-14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推进全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深入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舒适、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全省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管集市相关要求,结合嵩明县城实际,决定加强对县城集市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请广大群众和商户互相转告,自觉遵守。


一、县城周五赶集临时市场严格按照原设置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即武侯路昆曲高速公路桥洞口至阳先公路间部分区域(范围详见附图),同时欢迎所有商户到县城内西南街农贸市场、水真路农贸市场、商业城等农贸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玉明路、武侯路、河滨南路、新迎路、迎春路等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市政道路及人行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和赶集。

三、严禁“骑门摊”“路边摊”等占道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请各商户严格遵守集贸市场管理规定规范经营,积极参与到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中来,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嵩明县城市管理局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嵩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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