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0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嵩明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委委员24人,候补委员1人。县纪委委员、县监委委员,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和部分市、县基层党代表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县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杨林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县委书记陈伟代表县委常委会作的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坚定信心 锐意进取 攻坚克难 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奋力冲刺》的报告,并同意这个报告。书面通报了《中共嵩明县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重要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报告》和《中共嵩明县委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报告》。
全会充分肯定了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以来县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县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局、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新区党工委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县经济发展持续向好,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全会要求,全县上下要把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新区党工委工作要求上来,集中精力抓经济、心无旁骛谋发展,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嵩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科学分析形势、把握发展大势,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当前的困难、风险、挑战,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调动起来、聪明才智发挥出来,坚持“保”、“稳”、“进”齐抓共管、深度融合,做到以保促稳、稳中求进、进中蓄势,实现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全会认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取得进步,是当前和今后嵩明的一项长期任务。全会坚决支持省纪委监委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一致认为要进一步汲取教训,从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执纪入手,防微杜渐、持续用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为嵩明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全会指出,做好下半年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充分发挥嵩明作为昆明城市功能拓展区作用,聚焦产城融合示范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功能定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要突出常态长效,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突出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攻坚,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要突出转型升级,夯实产业根基,努力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要突出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弱项,坚决打好打赢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要突出品质提升,注重融合发展,以更大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效能提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更多动力活力;要突出以人为本,聚力民生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突出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和新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奋力冲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