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县人大: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133件代表议案建议 及时进行审查及分理

发布日期:2020-05-2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嵩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议案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33件。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对议案建议进行审查分理。


会议期间,议案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05件,根据《嵩明县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的有关规定,28件议案转为建议办理。


经初步审查分理,13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共分为六大类别,分别是经济建设类,城乡建设管理、环保类,科教文卫体类,社会事业类,政法类和党群类。其中,代表们关注较多的是城乡建设管理、环保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数占总数的57.1%。会议期间,代表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对决胜全面小康,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高,共有481人次提出了议案、建议。


据嵩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将按法定程序交县人民政府和有关机关、组织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全面检查代表建议的落实,闭会期间,代表书面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受理,按相同的办法和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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