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讨要工资
来信时间:
2020-01-13 21:24:55
来信内容:
我于2019年5月28日,到嵩明县世纪名园工地认项目执行经理,九月八日停工,工作到九月二十五日,施工单位是四川省铁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到今天还欠我三个月工资,六月份已经发了,7、8、9月工资没有发,找公司,公司说不关他的事,找仲裁委,官司我还打输了,昆明仲裁委判决说,应该找挂靠公司资质那个人,邓玉军,我没有想到有这样无知的法官,根本就不懂法规,还当法官,要不他就是徇私舞弊,我今天信访投诉,希望能还我们打工人的一个公道,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0-02-03 10:09:27
回复内容:
黄先生: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经嵩明县人社局调查核实,黄先贵同志反映的工程项目是:世纪名园,该项目的开发商是:昆明尊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四川铁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095728386F、法定代表人陈真、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63号附7号)。 就该争议,黄先贵同志已经向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了劳动仲裁,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受理后已经就该劳动争议作出了昆劳人仲案字〔2019〕1334号仲裁裁决黄先贵同志与四川省铁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全部仲裁请求。 由于该诉求涉诉涉法,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相关机关提出。若黄先贵同志不服昆劳人仲案字〔2019〕1334号仲裁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此条已经在裁决书上载明)。 经2020年1月20日下午15:30分电话联系到黄先贵同志,其告知就该争议已经向嵩明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嵩明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2020)云0127民初208号。 2020年1月20日下午15时30分电话回复了来电人上述答复意见,其表示理解。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