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调研报告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嵩明县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调研计划》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推动全县水环境治理,生态环境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开展专题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梳理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抓好调研工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调研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局长王怀良、县政府办副主任杨峰任副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及各镇(街道)有关负责人为成员。调研组制定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调研工作方案》, 调研组成员开展实地调研,对水环境治理项目实地踏勘,在实地调研基础上,2019年8月上旬召开了调研工作座谈会,参会人员有结合职能职责针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牛栏江水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对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研讨,形成调研成果。
二、 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省级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牛栏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牛栏江流域嵩明段水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导,先后4次召开水环境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并多次带队实地巡查,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细化整治工作方案,高位推动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二是健全整改督办工作机制,对牛栏江干流及支流从源头至终点进行彻底排查,共排查各类问题120个,所有问题均建立影像清单、标注经纬度,并以10天为周期进行拍照督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在电视台开辟牛栏江保护专栏,加大水环境保护宣传,曝光水环境突出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大三级河长巡河频次,每次形成巡河报告提出整改意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河道保洁义务监督员,实时提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县河长办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每周开展两次以上实地检查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位推动日常监督整改;建立河道分段责任制及岸前商户、家庭“四包”制度,严格落实河道保洁责任,及时有效清理河道漂浮物。四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公安、城市管理、交运、农林、水务等部门参与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对违法倾倒烂菜叶的行为进行查处。严格环境执法监管,采用日常检查和夜间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法行为59起,涉及违反水污染防治案件12起,违法倾倒废弃菜叶案件10起,有效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深化“云南清水行动”情况
1. 推进“剿灭”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情况。经排查,我县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现象。为确保不出现黑臭水体,一是积极对管辖区域公园广场(兰茂广场、河滨公园二期、园博园、兰溪园、银杏广场)景观水体进行排查,认真梳理、核实是否为黑臭水体,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核查情况;二是及时督促绿化管护单位加大日常清洁、水体更换(每月一次)等管理力度,并由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考核,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春苑农贸市场、大代理等重点区域摆摊设点进行清除,同时委托保洁公司对普沙河县城段进行保洁,确保河道岸线干净整洁,河内无垃圾漂浮物。四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化管护开展巡查考核,及时对市民污染水体行为进行劝阻和宣传教育。
2. 推进杨林工业园区、职教园区废水及污水零排放工作进展情况。杨林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了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万立方米,整个园区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经一级深度处理和二级深度处理,回用于园区绿化、道路浇洒及企业冷却用水、锅炉补水等,实现零排放。目前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安装有进水、出水在线监测设施并已联网,县环境监测部门每月对出水水质进行取样监测,每季度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一次,污水处理厂运行至今,各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杨林职教园区建园初期未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由各院校建设中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放。为确保职教园区生活污水实现零排放,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结合职教园区实际,规划并启动建设了嵩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现已完成选址和征地工作,计划明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届时职教园区生活污水将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持续加大职教园区入驻院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并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同时,督促院校升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目前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已完成中水站提升改造工程,正在进行菌种培养调试阶段;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中水站扩建工程已完成土建施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并开始培养菌种;其他院校也在对中水站处理设备及工艺进行提升改造,确保水质达标并回用。
3. 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情况。以城乡两污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补齐两污治理短板,完善两污治理体系。推进重点环保项目建设,建成2座县级污水处理厂、162公里污水收集管网,4座集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启动建设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第三污水处理厂预计2020年底前竣工投入运行。建成日处理垃圾300吨的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项目1座,县城垃圾中转站4座、集镇垃圾中转站4座,在全县74个涉农建制村配置村庄保洁员756名,实现保洁队伍全覆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收集体系,关闭县域内非正规垃圾填埋厂(点),取缔农村垃圾池,改为垃圾收集桶,每户配备1只垃圾桶,每70户配备1名保洁员、垃圾转运员,配备简易垃圾转运车1辆,确保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全覆盖。建成日处理量1200吨的废弃果蔬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二期扩建工程正在开展,工程建成后全县300余座冷库产生废弃菜叶将实现集中处理。
4. 推进农业面源防治情况。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综合整治”的原则,按照“农民+科学家”治理思路,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探索实施生态示范工程,对牛栏江嵩明段干流全段面源污染削减工程进行规划布局,重点规划建设古城干海子、四营水文站片区近3500亩面源削减示范工程,规划建设生态集水井、土沟改造、生态塘、生态廊道等,着力构筑“三个圈层”,最大限度净化入河水质。已建成古城、果子园生态塘约200亩,年内还将建设完成四营水文站断面农田尾水收集生态塘、小街福海片区、杨桥龙街片区、小街积德片区农田尾水收集生态塘及生态型污水收集沟。通过县属国有公司流转租用沿江土地2300余亩,用于种植有机水稻1200亩,其余1000余亩用于建设生态廊道、农田尾水收集沟渠及小型净化湿地。年内还将建设牛栏江干流四营水文站片区、干海子片区生态廊道8公里。通过去年以来古城片区部分项目的实施,根据今年下游出口崔家庄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对比同期上游四营水文站断面,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等指标得到一定削减。三是严格控制大棚种植面积增长。制定大棚管控工作方案,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通过源头审批监管、过程种植管控和替代种植等手段,从严控制增量、逐步减少存量,实现“牛栏江干流及上游八条主要支流沿岸河堤两侧各15米范围内大棚拆除及土地退让,并利用退让土地完成沿河生态廊道及截污沟渠建设”“牛栏江干流及上游八条主要支流沿岸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大棚替代种植”“以牛栏江干流及上游八条主要支流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大棚种植面积每年减少5%”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从源头上减少农药化肥用量,降低水体氮磷污染负荷。四是严格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工作。积极采取多种科技措施,有效控制并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建立土壤肥料长期监测点33个,采集化验土样65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7万亩,使用商品有机肥770吨,覆盖粮食蔬菜等农作物1万亩;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工程1250亩,辐射应用8000亩;推进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5.89万亩,麦类秸秆高留茬还田示范1000亩,秸秆饲料化利用3万吨;示范推广511亩生物降解膜3.6吨,回收地膜396吨;改造省柴节煤灶1000眼,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000套,建设大型沼气池2座,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5. 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情况。严格把好环保审批关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工艺项目坚决予不予审批。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污染源,形成《嵩明县“一江八河”排污口调查报告》,摸清了牛栏江干流及对龙河、杨林河等八条支流的基本概况、排污口现状、污染源底数等情况,对排污口逐个进行识别、定位、编号,共发现生活排口、农业排口、混合排口等共计470个,其中大多数为生活排口和农业排口。对发现的杨林家具园区部分企业雨水、生活污水混流排口,责令封堵并督促企业将生活污水接入集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全面加强入河污染源监管,对排查出的入河排口实施综合整治。
6. 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情况。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嵩明县“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成立5个督察小组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整治私自围垦种植面积约12800平方米,拆除占用河堤违法违规建筑约1930平方米。
7. 推进水源地综合保护情况。一是出台了《嵩明县大石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划定一二级水源保护区,确保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安全。二是在大石头水库库区种植柳树7.3公里,建设湿地约42亩,种植芦苇、垂柳、芭蕉、茭瓜、菖蒲等水生植物,设置围网和界桩、界碑等警示标志设置,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在水库库区周边5.9公里铁丝网内种植蔷薇等植物。今年以来新建铁丝网防护围栏1.1千米,种植柳树470株,新安装宣传牌3块。三是针对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面源污染问题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两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并销号。
(三)落实项目和基础工作情况
1. 执行《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情况。自《条例》施行以来,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工艺项目坚决予不予审批,牛栏江流域范围内未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2019年环评审批建设项目65个,总投资704175万元,环保投资10727万元。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牛栏江沿岸1000米及主要支流沿岸200米范围内全面禁止畜禽规模化养殖。结合牛栏江保护条例的实施,及时对我县境内牛栏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库200米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关停、取缔。同时,对存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分类实施治理,先后推进标准化改造项目19个,建成粪污厌氧处理设施1.7万立方米,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2. 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保护管控情况。出台《嵩明县大石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划定大石头水库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启动一江八河水域岸线确权划界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方询价洽谈。
3. 强化生态修复,有效防控水土流失,不断改善牛栏江干支流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一是全面推进一般湿地认定,启动《嵩明县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二是探索实施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古城干海子、四营水文站片区近3500亩面源削减示范工程,已建成古城、果子园生态塘约200亩,种植有机水稻1200亩,建设生态廊道、农田尾水收集沟渠及小型净化湿地1000余亩。三是牛栏江干流及上游八条主要支流沿岸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大棚替代种植,年内将推进15米范围内大棚拆除、土地退让和生态廊道建设,四是实施肠子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成龙街、积德2个人工湿地建设,目前正在办理验收相关手续。五是深入开展廊道面山绿化,今年以来造林200亩,市级低效林改造265亩,河道绿化7.7公里。六是关闭全县46座非煤矿山,并按照“一矿一策”制定修复治理方案。
(四)河(湖)长制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成效
1. 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深化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深化河长制工作落实。二是出台了《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27位县级河长,54位镇(街道)级河长,116位村级河长。三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定期不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全县河长制工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四是配套嵩明县县级河长日常巡查、协调会办、联席会议、述职述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五是建立河长动态巡查、问题发现、移交、处置、通报机制,对入河污染源全面及时掌握,推动河长制由“有名”向“有实”转变。六是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村小组四级联动防治工作机制,县级负责组织编制生态治理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具体指导等工作;镇(街道)负责抓好辖区防治工程项目的推进实施,统筹各村(社区)形成连片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村(社区)负责动员广大群众形成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村小组做好动态监管,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环境污染行为。
2. 夯实基础支撑体系建设。一是全面摸清了牛栏江干流及上游八条主要支流基本概况、污染源底数等情况,对排污口逐个进行识别、定位、编号,建立“一河一档”动态台账。二是强化系统治理,“一河一策”编制治理方案,牛栏江、大石头水库“一河一策”方案通过市级评审,编制完成普沙河、果马河、弥良河、肠子河、杨林河、对龙河、匡郎河、上游水库、八家村水库等9个河流水库片区的“一河一策”,并报送上级审查。三是注重信息化建设,不断健全河长制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巡河移动app,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传;依托大型灌区自动化建设进行河道监测,适时掌握河道状况,完成牛栏江干流崔家庄、四营水文站和杨林河放马桥、对龙河官渡桥、匡郎河丁官屯等5个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四是定期开展河长制培训,培训人员覆盖全县村级河长,目前共完成2期培训。
3. 探索建立河道生态补偿。结合《牛栏江流域(昆明段)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制定并印发了《牛栏江流域(嵩明段)河道生态补偿考核方案(试行)》,进一步压实了牛栏江流域(嵩明段)河道保护治理主体责任。
4. 强化河长制工作资金保障。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今年以来统筹县级财政600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清污保洁。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河长制工作,盘活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推进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水资源费管理,落实水环境治理项目,拟定2800万元水资源费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项目推进进度报批拨付资金。
5. 积极营造公众参与氛围。引进媒体巡河,在嵩明电视台开辟牛栏江水环境专栏,播报17期水环境工作曝光台,印发倡议书2万多份,广泛开展牛栏江水环境保护宣传,提高民众环境意识。
三、 我县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河长制落实,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工程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牛栏江(嵩明段)主干道及主要支流水质和河道环境得到逐步改善。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在落实河长制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个别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深刻、政治站位不高,对河道保护治理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河长制工作抓得不实。二是协调配合有差距,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衔接不够顺畅,需要进一步建立协调作战机制,形成合力高效推进重点工作。三是职责履行有差距,有的河长对责任区域内的水资源及水质底数掌握得还不够清楚,对河道水质变化、污染来源等情况研究得不够系统深入;有的单位(部门)工作开展满足于一般化,对于职责范围内应该落实的任务,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河道日常管护有差距,沿岸群众、大棚种植户环保意识淡薄,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随意堆放河堤的情况时有发生,雨季到来进入河道造成污染。同时,违法侵占河道种植农作物、养殖牲畜、搭建厕所等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种养殖废物进入水体直接导致水质受到污染。五是公众参与有差距,河流保护治理的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部分群众依然是“旁观者”的角色,爱河护河的意识和习惯还没有养成,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侵占河道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废弃果蔬、烂菜叶随意丢弃到沟渠、田间地头等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人人爱水、人人治水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
三、 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牛栏江保护治理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要工作稍有松懈,治理成果就会下降。下步工作中,须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巡查督导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逐级压实各级河长工作责任,全力推进牛栏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确保牛栏江水质稳定达标。
(一)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将牛栏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抓好抓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县级总河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三级河长责任,县级河长每月巡河1次、镇(街道)级河长每两周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1次。严格执行生态补偿考核,压实责任主体责任,推动河长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日常管护机制。不断深化河长制各项工作,切实抓好水环境保护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动态巡查、问题发现、移交、处置、通报制度,对入河污染源全面及时掌握,全面整治沿河村庄和企业生活污水直排口;落实职能部门“包干负责”、乡镇分段管护、沿河商户和群众“门前四包”(包污水不外排、垃圾不乱丢、河堤不侵占、绿化不破坏)等共管共治等制度,及时有效清理河道漂浮物以及河堤生活垃圾。
(三)进一步健全截污系统建设。彻底摸清污水收集管网情况,打通关键节点、连点成片,不断扩大城镇污水收集覆盖率,全力推进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和第三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高效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设沿河村庄污水收集沟渠(管网),改造提升农村“三池”,确保沿河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彻底解决直排入河问题。
(四)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加大水环境监管频次、扩大监管范围,完善水质预警和处置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分析、及时处理处置。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严厉打击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督促现有存量养殖企业加大资金投入,配套建设集污池、过滤池、排污沟、堆粪场等处理设施,实现废弃物处理“零排放”。严厉打击冷库企业废弃菜叶渗滤液和餐饮、洗车污水直排偷排违法行为。全面开展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涉磷、涉重金属等环境整治,工业园区之外严格审批小塑料、小制造、小五金等工业类项目,牛栏江流域范围暂停审批养殖类项目,河道沿线严格审批洗车、餐馆等项目。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刊等媒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意义,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步形成社会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全面深化河长制,保护牛栏江水环境安全,是一项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抓好抓实河长制工作,确保牛栏江(嵩明段)及其主要支流水质稳定达标,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作出应有贡献。(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