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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关于推进城市化精细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9-11-25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改革办关于印发《嵩明县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调研计划》(嵩改办通〔2019〕2号)文件要求,为抓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领域推进城市化精细管理工作,通过调研,进一步总结近年来我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领域推进城市化精细管理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基本经验,查找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梳理汇报如下:

一、 我县城市管理现状及成效

(一)坚持规划先行,高标准定位县城发展目标

2019年以来,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围绕全面推进“1+5”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着力完善“一主五新”城市发展体系,加快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安排部署,坚持规划引领,不断完善规划编制,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全力以赴开展相关工作:

1. 强化城乡规划审批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建设审批。截止2019年7月底,共组织召开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预审会6次,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扩大)会议4次,会议通报议题23个,审议议题26个;政务服务局规划手续办理窗口共发放业务指南手册25余份,提供业务咨询26余人次;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4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件、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意见4件。二是按照昆明市规划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办法》,对规划审批在建项目进行批后跟踪监督管理。截止2019年7月,共对县域范围经规划审批项目实施批后监督检查4次,函告县城市管理局及各镇(街道)未批先建或者批建不一致告知书5份。

2. 加大规划编制工作力度。

(1)嵩明县新一轮总体规划《嵩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已于2018年开始编制,2019年初完成大纲编制工作。将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精神,按确定标准及时启动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建设用地、提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唯一法定依据,是片区交通组织、公共基础设施及城乡有序建设的有力技术保障。目前我县正在编制县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全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一是在编制《嵩明县老城区概念性城市设计》等规划及项目方案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均以尊重嵩明山水环境特征、保护历史文化特色、塑造嵩明特点、打造“嵩明花谷”城市景观风貌为原则。二是严格按照《昆明城市建筑特色引导》、《滇中新区城市建筑导则》、《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2020)》等文件开展工作,尊重地形地貌,依山就势、顺风顺水布局各类建筑,传承“一颗印”等建筑风貌,体现嵩明传统文化。三是按照《嵩明县“美丽县城”建设2019年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启动《嵩明县城区特色风貌规划》、《嵩明县城区主题街区专项规划》、《嵩明县县城灯光亮化规划》三个规划编制工作。

(二)坚持量质并重、多措并举,提升城市建设及监督管理效能

1. 开展城市建设、提升,营造“美丽县城”。

(1)开展绿化美化建设,实施亮化提升。一是启动灵应山公园建设;二是完成3个口袋公园建设;三是实施并完成嵩明县公园广场长效立体花卉(1组)设置项目;四是突显县城地域特色,响应节庆主题,实施嵩明县2019年景观节点提升项目;五是开展公园亮化美化建设,实施嵩明县2019年河滨公园、水真路亮化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六是实施灵应山公园建设,计划2019年完成可研编制,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手续办理,年底具备开工条件。

(2)开展县城清洁行动。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嵩明县城道路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是完成县城建成区地下综合管网普查;二是开展嵩明县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结合近期建设实施计划,开展北片区污水管网与第一污水处理厂连接管网项目建设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在建工地的综合治理。

(3)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实施路网建设、县城供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一是加快推进学海路建设,已建成待竣工验收后通车。二是有序推进盟台路建设,为实现保通,道路按照分幅建设的原则开展,该条道路计划2020年内建成。三是结合旧城改造启动河滨南路建设。计划2019年12月完成征地拆迁、线路迁改及路基开挖等相关工作。四是结合县城道路建设项目开展供水管网新建工作。五是将结合旧城改造,按程序开展老城区东街、西街、南街和北街下巷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作。

(4)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按计划开展县城部分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嵩明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可研评审等前期工作,已开展入户调查相关工作。

2. 建立完善机制,提升住宅小区物管水平。

一是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小区物业服务整治工作。对照《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抓落实,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对私搭乱建、违章建设行为进行查处,联合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牧局对小区业主饲养动物行为进行联合调查处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二是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按照《细则》有关要求,县住进建局密切配合嵩阳街道办事处,指导金叶花园小区业主完成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同时,对具备成立条件的忠恒时代、龙泉上苑小区,主动指导业主按程序开展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目前忠恒时代首届业主委员会已成立。三是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启用工作。严格按照《细则》规范资金使用手续,完成金叶花园小区3栋防水补漏工程竣工验收,下步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使用条件的小区,指导业主按程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四是联合嵩阳街道办事处开展小区党建工作。结合玉明花园、金叶花园、忠恒时代、金地花园、龙泉上苑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契机,县住建局指导推荐小区住户居民党员优先为业委会候选人,同时吸收进小区党支部,与业委会一同组建了小区党支部。

3. 规范行业监管,严抓扬尘治理。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二是严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举办嵩明县2019年建筑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提高全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周密部署,深入开展行业监管和整治工作。四是全面推进标准化工地达标活动,成功申报省级标化工地12个,全县建筑工地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定并印发《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嵩明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嵩建通[2019]11号)至各参建单位,同时,对全县存在的扬尘治理工作再次进行多次排查,排查出扬尘隐患33条,已全部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强化各部门职能监管,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 加大发展和改革管理力度。

(1)产业项目发展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项目计划和全年统筹。二是狠抓项目落实,紧盯项目入库。三是加大项目包装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县项目的支持。

(2)价格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通过开展收费情况自查,检验供给侧改革降成本成果,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费改税政策,减少收费单位、收费项目。二是加强民生价格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等12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12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事〔2019〕19 号)精神,准确掌握我县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成本情况,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 加强交通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县城、集镇、园区交通秩序整治。我县公路

总里程共835.1公里,其中国道65.28公里;省道20.37公里;县道107.53公里;乡道422.94公里;村道193.36公里;辖区嵩昆高速公路管辖路段有25.62公里。对县城交通标志、标牌进行清理,及时补充、更换破损标志标牌;规范停车位设置;加强城区人群密集区域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影响通行秩序行为的整治;大力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文明专项整治。二是强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精神,开展联合执法,大力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严厉打击电动车非法载人、载客违法;协调县市场监管局加强销售源头监管,遏制增量,禁止销售目录范围、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车;上报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重点路段、区域内电动车等重点车辆管理的通告》形成长效机制,彻底肃清电动车非法载客的交通乱象。

3. 加大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度。

(1)深化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昆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党政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工作精神,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成立了三镇二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端口前移、执法力量下沉”,网络化、规范化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目标布局初步实现;同时,完成全县城管执法制式服装换装,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流程,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二是探索联合执法模式。一方面是行政与司法衔接,联入嵩明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立司法保障机制,按照县检察院要求录入平台案件,接受司法部门监督、检查。另一方面是建立“公安+城管”联动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交通环境、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移送县公安局;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加强城管执法工作保障。

(2)完善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一是成立高规格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参照市政府工作格局,报请县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职责交叉、不清等重要问题。二是引入市场化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一方面,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2009年我县率先在昆明市郊县实行道路清扫保洁公司化运作机制,目前,道路清扫保洁分5个标段进行服务外包,道路清扫保洁以人工为主,机械化作业率较低。根据兰茂大道保洁试点成效及外出考察成果,2019年下半年,县城区已启动实施环卫服务市场化,全面提升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目前,县城区环卫服务市场化实施方案已通过县财政局组织专家团队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议,正积极推进公开招投标工作,9月份已实现县城“机洗”。另一方面,引入专业治理城市“牛皮癣”保洁公司统一治理,在人流密集的街道路口、学校路口、超市路口等区域设置了12块广告张贴栏,规范了户外广告的张贴,方便群众生活。通过引入市场机制运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保障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创新管理,强化城市精细管理。

一是依靠平台,助力城管效能再提升。嵩明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平台于2010年建成,2011年与市数字城管平台对接运行。数字化城管集多部门数据资源信息共享,实现对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建筑等14大类268小类部(事)件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实现了城市管理问题信息采集、受理处置和监督评价的“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目标,有效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转变。2019年上半年取得了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工作在全市19各县市区平均排名第5名,城乡清洁指数平均排名第6名的成绩。二是建立垃圾收费机制。通过价格杠杆撬动,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生活垃圾的资源化转化,同时为全县垃圾清运处置提供了资金、政策保障。三是计划启动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注入工作。通过实施特许经营注入管理方式,盘活全县户外广告资源,实现户外广告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实施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注入工作,方案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四是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的处置利用。通过PPP模式引进安徽海螺集团投资1.8亿建设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项目已于2019年2月投产、发电成功,目前运转正常、高效,日均处理生活垃圾480吨,为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提供技术和场地支持。

4. 加大生态环境管理力度。

(1)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坚决予以否决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工艺项目,严格按照产业政策的准入条件,做到发展经济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经济基础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加强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拟定《2019年嵩明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2019年嵩明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并通过县政府印发全县实施。二是有效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以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污染源强化管理,提高运行效果,完成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三是加强总量备案管理制度,做到从源头上坚决杜绝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的排放。四是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今年上半年对县辖区内相关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多次检查,共对118家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登记备案,并录入危险废物管理数据库。

(3)加强环保监察执法力度。狠抓日常现场监察,采取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和专项行动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环境现场执法检查。

(4)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县政府《嵩明县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积极行动,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一是整治沿河企业生活污水排口。二是排查造纸、铸造等为重点的沿河“五小”企业。三是加强冷库废弃果蔬处置监管。加大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查处随意倾倒废弃果蔬的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对杜平生、昆明呈川蔬菜种植有限公司违法倾倒废弃菜叶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有效震慑了乱倒乱仍废弃菜叶等违法行为。

5. 加大文化旅游管理力度。

(1)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目前,我县建有国家三级图书馆1个,国家三级文化馆1个,镇(街道)文化站5个,嵩明县村(社区)级文化活动室75个,农家书屋75个,配置图书10余万册;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嵩明支中心1个、镇(街道)电子阅览室5个、村级电子阅览室4个;体育设施方面建成全民健身中心1个,农民健身工程点70余个,村级文体活动广场30余个,镇级活动广场2个。近三年投资约300万元,在全县所有扶贫点和农民健身工程点,配置安装了健身路径、篮球架、乒乓球桌等设施,做到有健身锻炼的地方,有文化活动的阵地。

(2)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一是推进昆明嘉丽泽高原体育运动小镇等星级景区建设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 智慧旅游景区的建设工作,完成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实现免费WIFI覆盖,提供人脸识别、AI识景、智慧厕所、智慧导览等智能化管理服务,获得奖励补助资金100万元。二是加大旅游厕所建设力度。2019年我县建设完成了百花箐山谷2A级旅游厕所、嘉丽泽汽摩运动俱乐部3A级旅游厕所两座旅游厕所。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初验工作,确保达标。三是建立两级游客咨询服务体系。在嵩明县汽车客运站设立游客咨询点,在昆明嘉丽泽、百花箐山谷等重点景区设有游客服务中心。四是建设嵩明文化旅游标识系统。完善景区内部标识系统,指导昆明嘉丽泽、百花箐山谷等景区设立景区内部指引标识系统和景点、景物介绍标识牌。正在按照全域旅游中“公路沿线有完善、准确、清晰、规范的交通标识系统”要求规划设计旅游标识。

(3)丰富城市社区文化氛围。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已挂牌成立嵩明艺术中心、文旅示范体验中心,举办“乡村大舞台”贺新春文艺演出,迎新春庙会猜灯谜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品牌活动,活跃社区文化氛围。下步,将兼顾群众需求和弘扬传承传统文化,组织、配合开展节庆系列活动、文旅嘉年华系列活动,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做强做大特色文化产业,打造知名文化品牌。

6. 狠抓人文教育管理工作。

(1)做好城市化精细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根据我县城市发展规划,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布点规划,目前,根据新一轮嵩明城市化进程,我县教育布局布点规划正在进行调整优化。二是教育部门、自然资源、住建部门相配合对新建、扩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和体育设施把好审批关,使新建、扩建居住区居民子女能够就近就便入学,有健身活动场地。三是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计划通过两年的努力,将全县学校旱厕改造为水冲卫生厕所,目前已完成全县11所县镇学校的20个水冲厕所改造,剩余51所农村学校52个旱厕列为2020年改造计划。四是做好体育活动场地的建设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做好全民健身场地、社区健身活动场地的建设工作。

(2)做好文明市民培育工作。

坚持有效地开展中小学生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绿色学校创建、文明意识教育等工作,从小培育公民文明卫生意识,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

7.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等文件要求,县政务局牵头,各单位积极落实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按照《昆明市县区营商环境评价方案(昆营商办[2019]2号)》文件要求,于2019年7月9-12日参与了昆明市县区营商环境26个指标现场测评工作,并结合测评开展自检自查及整改提升工作。二是按照《2019年昆明市县区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清单》文件精神,及时开展并完成存在问题整改提升工作,并按照《国务院第六次督查嵩明县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差缺补漏,开展整改提升工作,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台账,顺利通过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三是按照《关于充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要素信息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四是在优化政府服务审批管理时效、逐步提升营商环境基础上,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改革。目前,已加强与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汇报交流,并按照市级指导意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改革相关前期工作。同时,结合2019年9月3日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试点运行工作视频培训会精神,按照《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相关信息的通知(云建审改办函[2019]9号)》文件要求,汇总填报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共91项审批事项)管理系统上线相关信息,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审批系统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此外,按照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草拟《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嵩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下步将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二、 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城市规划发展体系不健全

一是规划的覆盖面不高,规划体系还需进一步配套完善,城市发展中目标定位还需进一步明确,全社会的规划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规划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如乡村集镇的规划管理等需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建立县政府统筹、多部分参与的“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完善部分协同工作流程,制定控制线管理规定,构建“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机制暂未有形成;四是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有待加强。

(二)城市建设、管理投入不到位

一是建设项目管理方面。重点在建、新开工道路、园林建设项目因建设土地落实不到位,征迁资金紧缺,征地拆迁、“三线迁改”等工作开展困难,项目推进缓慢。二是规范行业监管方面。主要表现为人员不足,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今年党政机构改革后,消防审批、验收职能划转住建部门,但无人员调整和编制增加,消防、人防、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缺乏专业技术人才,难以满足大发展、大建设的需求。三是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方面。我县多年来不断增加基础设施投入,但环卫、市政、园林、等管护经费安排不足,经费渠道有限,没有形成多元筹措机制等,我县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破损陈旧较严重、文旅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精细化管理质量。

(三)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存在弊端

一是目前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城市管理法律,城市管理依据大部分是法规和规章,其效力远远低于宪法和法律,使城市管理机构设置、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存在一定争议。且现有城管法规操作性不强、缺乏强制措施,有一定的区域性和局限性,对执法实践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导致城管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常常处于“借法执法”的尴尬境地。二是执法装备配备欠缺,不能满足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需要。三是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管执法等方面没有系统的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难以实现城市管理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

(四)城市管理宣传发动滞后

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未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主要靠城管、交警部门执法处理,未形成各部门系统性的齐抓共管机制,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仍程度不同地存在,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认识程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没有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管理氛围。此外,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不到位,传统文化的弘扬与传承也面临挑战。

三、 先进地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经验借鉴

(一)战略思维与理念先行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城市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要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理念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文化的核心,理念决定思维,理念决定思路,理念决定战略。因此,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作为城市管理者要用先进、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引导和治理城市,要摒弃急功近利,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短视做法。

(二)法律法规是手段和保障

为了纠正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和弊病,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都选择了以法律法规作为最主要的手段,依法治市,严格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取得了良治的效果。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城市精细化管理中要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就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在城市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制度体系,依法管理城市,依法规范服务,严格执法。通过法律法规来推进和体现城市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从而发挥法律法规对城市建设、管理、服务的引领作用、规范作用和保障作用,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三)民本思想贯彻始终

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民本思想,要体现对人的尊重,注重人的感受,重视培养城市宜居性和舒适性,提升城市对人的归属感和吸引力。政府在进行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人的因素,围绕人来下功夫。从城市规划开始就秉承可持续发展思想,时时、处处考虑为子孙后代留下发展空间,绝不做“吃祖宗的益,断子孙的粮”的事。对街头小贩的管理,既严格执法又合乎人情,实现对人的关怀,提升城市魅力。在城市管理中充分征求市民对公共管理、服务的意见,以市民为导向,重视人情,重视人性,重视人心。

(四)市民积极广泛参与

城市是市民的城市,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广泛、积极和深度参与,否则即使取得一定的成效也难以巩固和持久。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应充分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的力量,调动市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广泛、深入地调动全体市民参与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让市民为城市的发展建言献策,身体力行,发光发热,同时倡导市民自觉遵守城市规约,一个城市才能形成优良的秩序和独有的风貌。

(五)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

从先进城市的实践和现有经验看,城市管理必须依靠政府、市场与社会三方面的基本力量,不能盲目依靠政府,让政府一肩担尽全责;必须重视市场的作用,又不能只依靠市场,放弃政府应当尽到的责任;同时应当在社会协作与公众参与的基本框架下重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社会组织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创造条件和机会培养、动员、倡导公民积极参与,从而收到共同治理效果。

四、 下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精准统计分析城市要素

城市管理实质上就是对城市道路、公园、桥梁等设施,房屋、人口、面积等各种软硬要素及其关系的管理和服务,对各管理要素的精准化掌握,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因此,应当尽快对管理对象进行全面、准确、精准的统计分析,对管理对象的总体状况、结构属性、空间分布及其动态变化做到有依有据,统计精确,台账完整,为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夯实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对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开展控规编制工作;各相关规划要进一步完善县城、乡镇、园区之间的关系,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并且与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有效衔接,确定县城具体规划区范围,协调老城与新城之间的发展关系,加快新城的发展建设,逐步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交通建设总体部署及《嵩明县“美丽县城”2019年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等城市建设实施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随着管理任务增加提高养护标准和更新管理设施,保持合理增长,实现足额保障。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加快市区地下排水管网、市政道路贯通工程和环卫设施建设,在新建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大型场馆、商业街区时,同步规划并优先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相关配套设施。三是加大投入,补齐公用设施短板。一方面,统筹使用县城路内临时停车泊位非税收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列支城市清理保洁维护费用,实现县城区环卫一体化作业市场化保洁模式,提高城区保洁水平;另一方面,整合“农村集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配套工程”、“美丽县城”、及“农村生活环境治理”等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改善全县环境面貌;此外,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企业管理的原则,将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园林绿化养护、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等专业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良好运行机制。

(三)制定完善城市管理标准

精细化管理的本质就是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质量化,旨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管理标准不统一、不平衡之间的矛盾。为此,制定系统、科学、有效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大势所趋。具体措施建议:

1. 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破解影响城市管理发展瓶颈,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2. 构建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一是建立标准化系统。按照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目标,制订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户外广告等专项规划,并建立统一有序、高效灵活的阶段性目标确定机制和措施落实机制。二是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推动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切实改进执法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最终实现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本、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加大城市管理类相关细则等规章标准制定力度,做好《城镇绿化条例》、《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等城市管理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研究制定、完善执法工作类、队伍管理类、规范标准类、考核监督类等规章制度,推进城管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

(四)建立跨界整体性治理新机制

科学合理的体制安排,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依托和保障,这就要求既要发挥传统科层制纵向化、专业化管理的优势和长处,做到责任到人,职能边界清晰,更要关注多个管理部门之间作业领域的无缝对接和有机衔接,联合执法、联动管理,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为此,应当在全面理顺县、街道、社区、乡镇纵向职能及事权财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打破行政壁垒、弱化利益部门化倾向,加快跨界整体性治理。以健全联动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环保、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模式,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对接,通过规划、建设、执法以及源头审批、批后监管以及后续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和优势,有效解决交叉性、综合性城市管理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领导,狠抓改革落实

一是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主体责任。结合我县目前各单位职能划分格局,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能职责,探索形成政府监督、上下各级单位、多部门共同重视、落实的城市联合管理模式。二是加强领导,健全实施联动管理、协调机制。结合各单位职能划分及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健全管理、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等,细化任务分工、时限,严抓落实、监督考核等。三是强化执法力量,形成上下联动执法效益。一方面,加大城市管理资金投入;另一方面,针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不足,现有事业专技不具备执法权等执法力量薄弱情况,积极探索解决方案。可考虑在各级部门资金、人员等执法力量到位前提下,逐步形成由基层牵头,镇、街道社区等划片区责任分解执法模式,分散、交叉、联合等执法管理有机融合;此外,还可考虑逐步将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融入城市管理工作,多渠道提升、落实城市执法管理效益。

(六)有机整合共享网络数据信息

互联网时代,数据资源必定成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支撑。一是在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基础上对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管理对象动态变化的内在规律,实现精准化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具体措施建议:依托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建立联网管理等先进机制。纵推数字城管,通过现有拓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功能,整合12345市民热线及相关部门的服务热线,形成主动+被动的全方位服务模式,构建协调监督、优质服务的全县综合管理指挥中心,并通过与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有效对接,形成我县民生为本、实用管用、特色鲜明的综合民生服务系统平台。二是加大数据开放力度,鼓励社会数据应用的技术创新,在多领域、多层面开发实用有效的“互联网+服务”管理技术,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加大各部门、各层级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构筑城市数据交换中心或“城市大脑”系统,实现多部门数据在后台的互联互通、有机整合与共享,消除信息孤岛,让普通百姓和市场主体通过一个窗口实现全城通办、全程办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人少跑路”的目标。三是积极开展智慧城管相关技术方案编制工作,通过提高城市执法、垃圾及污水的智慧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市民居住环境,提升市民对政府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七)抓好全民参与

一是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网站等宣传媒体,采取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等形式,加强正面引导与处罚处理公开,大力宣传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反映城市管理重要成果。二是加强市民教育。一方面,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总要求持续深入开“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活动,通过抓教育培训,抓作风建设,抓机制建设,抓执法监督,切实提升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服务水平,确保城管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职、正确行使职权和自觉遵守纪律,不断促进执法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学龄儿童教育、社区(小区)、部门宣传等提高市民文明意识,使广大市民自觉养成关心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努力增强自我维护、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支持城市管理的舆论导向。三是建立政府督导、部门督察、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督机制,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居民投诉、新闻舆论曝光等方式,将管理程序、管理标准、管理要求、管理效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度,形成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环境,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期盼和要求,也是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和“美丽县城”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本次调研成果,按程序制定嵩明县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切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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