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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深入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促干部守初心、担使命

发布日期:2019-11-25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嵩明县纪委县监委自2018年以来为切实推进监督执纪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力量统一调配、信息资源共享、节奏同频同振”的监督工作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构建监督网络体系,及时研究制定《嵩明县关于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在全县深入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促全县各级干部守初心、担使命。

采取“1+1+X”的方式,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采取“1+1+X”的方式,即1个派驻纪检组,1个镇(街道)或园区纪(工)委或1个纪检监察室,加若干职能部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组成一个监督单元组,将全县57个县直部门及镇(街道)、园区划入4个单元范围,彻底改变从前点对点监督方式,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截止目前,已组织“单元制”监督检查14次,监督检查覆盖全县57家县直单位及街道园区,共发现问题145个,责令问题整改145个,责任提醒谈话18人,纠错诫勉谈话4人。

整合力量建立人才库,实行精准化专业化监督。嵩明县纪委县监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统筹联动机制,建立由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镇(街道)纪(工)委、园区纪工委、8个县直部门、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77名人员组成的“单元制”监督人才库。根据监督检查内容,合理配置单元组人员结构,将单元组成员与监督内容高效对接,引入“行家里手”,打破“门外汉”监督“业内人”的监督困局。如,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从人才库中抽取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的干部参与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其业务优势,发现移交问题线索13个,对工作落实不力的2名领导干部进行纠错诫勉谈话,提醒谈话14人。

“六步”实现监督闭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监督单元组在县纪委县监委确定监督检查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被检查单位的实际和党风政风监督室收集上一轮监督检查单位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通报,通过“看问题、查台账、走访谈、找症结、促整改、回头看”六个步骤形成监督闭环,确保新一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与上一轮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双到位”。

健全“三项”保障机制,助推监督取得实效。为了推动“单元制”监督检查目标任务完成,保障监督检查取得实质成效,建立了三项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定期报告制。党风政风监督室每季度向分管委领导报告“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各单元组每项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向党风政风监督室书面反馈工作情况。二是适时调度制。党风政风监督室每季度组织各单元组召开一次监督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经验交流、研究分析问题,及时掌握“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适时进行调度处理,有效解决问题。三是定期通报制。党风政风监督室定期对“单元制”监督检查及查处情况进行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个督促”推主体责任落实,促干部作风转变。县纪委县监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原则,灵活运用“单元制”监督机制,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到“三个督促”,即督促被监督部门构建责任落实机制;督促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内控制度;督促记录监督检查和整改情况,推进履责全程留痕,持续推进被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不断强化监督检查,违规违纪情况已明显下降,干部作风明显后转。(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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