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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红色物业”评选工作

发布日期:2019-11-25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按照县委办关于印发《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住建局积极落实并完成2019年深化改革要点任务,制定《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嵩政发[2019]14号),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能职责,为有效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制定《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嵩政发[2019]14号)后,县住建局积极落实细则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规范居住区物业管理,有效提升住宅小区物管水平。一是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小区物业服务整治工作。针对部分小区存在违章建设、大规模饲养家禽及大型犬只情况,县住建局认真对照《细则》职能划分,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对私搭乱建、违章建设行为进行查处,联合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牧局对小区业主饲养动物行为进行联合调查处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二是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按照《细则》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县住进建局密切配合嵩阳街道办事处,指导金叶花园小区业主完成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同时,对具备成立条件的忠恒时代、龙泉上苑小区,主动指导业主按程序开展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目前忠恒时代首届业主委员会已成立。三是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启用工作。严格按照《细则》规定,规范资金使用手续,确保经使用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并做好签字公示,目前已完成金叶花园小区3栋防水补漏工程竣工验收,下步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使用条件的小区,指导业主按程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四是联合嵩阳街道办事处开展小区党建工作。结合玉明花园、金叶花园、忠恒时代、金地花园、龙泉上苑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契机,县住建局深入小区实地走访,了解掌握小区住户基本情况,经考察落实,推荐有威信、热心服务、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具备素质条件的小区住户居民党员优先为业委会候选人,同时吸收进小区党支部,与业委会一同组建了小区党支部。五是积极评选“红色物业”。11月4日,县委组织部与县住建局到金叶花园、玉明花园小区开展2019年“红色物业”评选工作。两个小区前期已成立了党支部以及业主委员会,并已经过嵩阳街道党(工)委初核通过。按程序,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住建局组织成立评审工作组,对照评定标准,到项目现场通过听取企业报告、实地查核、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评分,初步评选金叶花园、玉明花园为县级“红色物业”项目,同时要求企业认真对照文件精神,结合评选标准,继续深入开展小区党建工作,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主动融入社区治理,规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引领和带动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将继续落实细则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规范居住区物业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上级文件,结合小区党建、红色物业、示范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规范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按照《嵩明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方案》,继续做好维修资金的使用工作。三是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争按时限开工。四是加大维修资金的催交追缴工作力度,尽快将维修资金全部归集到专管账户。(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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