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18年9月大事记
嵩明县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9月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关精神,中共嵩明县委办印发了《县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到2020年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符合嵩明实际和特点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通过深化改革达到党的组织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党内生活严格规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干部人事制度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科学有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不断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严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不断深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人才流动配置、评价激励等制度基本健全的基本目标。为此,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1.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3. 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4.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5.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嵩明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
9月5日,嵩明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培训会议。培训会邀请省纪委省监委宣传部部长曹渭海作《当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与任务》专题讲座。全体县级领导,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共计400余人参加。
嵩明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9月5日,嵩明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嵩明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安排。《行动方案》指出,为推进全县示范创建工作,要着力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民生保障全覆盖、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民族教育振兴、少数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工作创先争优、民族团结保障示范、民族工作创新、典型示范带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十项重点工程,达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城乡整合发展良好格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取得新成效、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总目标。9月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市民宗委副主任陈浩到会指导,县领导县委主要领导、王秀江、潘加智、姚富正、李俊彪及全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县委书记县委主要领导就做好创建工作提出3点意见: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3.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柴继红传达了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精神。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潘加智就嵩明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民宗委副主任陈浩对嵩明县创建工作提出希望。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秀江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到嵩明开展督查
9月9日,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到嵩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第二轮专项督查。督查组在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并进行实地查看后,对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县领导艾发伟,县环保、农林、水务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嵩明县召开2018年教育工作暨庆祝第三十四个教师节大会
9月10日,嵩明县召开2018年教育工作暨庆祝第三十四个教师节大会。县委副书记潘加智出席会议并就加强教育工作提出3点要求: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育质量提升,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秉承师道、涵养师德、锤炼师艺,打造学高身正的教师队伍;3.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关心关爱教师,坚持社会共同参与,着力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会上,对2017学年5个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160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嵩明县举行2018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学习
9月11日,嵩明县举行2018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扩大)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县委书记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学习并提出要求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秀江传达了7月31日中央政治局关于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会议精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其他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及各园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等参加会议。
嵩明县召开2018年重点项目推进会
9月14日,嵩明县召开2018年重点项目推进会。县委书记县委主要领导就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出要求:1.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加快项目建设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对标全年目标任务,抢抓有利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坚定嵩明自信,充分发挥嵩明发展优势条件,紧盯全县190项重点项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3.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项目挂钩联系责任清单,调整充实每一个项目的挂钩领导,按时间进度推进目标任务;4.强化要素保障,扎实做好项目用地、规划、资金和相关审批服务保障工作,着力破解制约项目建设的瓶颈;5.做实前期工作,认真梳理解决项目存在问题,推动计划新开工项目早日开工,尽快形成投资增量;6.加快项目引进,围绕全县产业发展布局和需求,认真梳理企业名单,拜访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好项目、大项目;7.强化督促检查,实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序推进。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秀江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到嵩明慰问见义勇为人员
9月18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组到嵩明看望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乔汉荣,昆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郭沫彪,嵩明县委副书记潘加智一行看望慰问了2009年勇擒歹徒见义勇为人员张海青、2015年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挽救他人生命见义勇为人员杨树留,为他们发放了慰问金和慰问品。慰问组详细询问了嵩明县见义勇为工作情况后,要求嵩明广泛深入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用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引导舆论、鼓舞人心、凝聚力量;要保护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关爱,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用实际行动体现党和政府对见义勇为事业的支持推动;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见义勇为道德、敬重见义勇为英雄、关爱见义勇为家庭”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见义勇为工作开展。
嵩明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9月21日,嵩明县制定并印发了《嵩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全域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嵩明县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化建设
9月27日,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嵩明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逐步健全,农村综合改革取得较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乡村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打开新局面。农业总产值达40亿元,增加值达15亿元,年均增长率保持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万元,年均增长9%左右。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袦。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农村居民文明素养全面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完全形成。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为实现上述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2.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3.提高乡村社会文明水平;4.提升乡村综合治理水平;5.推动城乡融合发展;6.加快推进脱贫攻坚;7.推动资源要素优先向农村配置;8.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嵩明县举行2018年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9月29日,嵩明县2018年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职教基地恒大阳光半岛项目现场举行。此次集中开工重点项目共22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2个,涉及汽车生产及配套、新型材料、地产及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领域;设施类项目10个,涉及教育、水利、社区服务等民生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达37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0亿元。县领导县委主要领导、王秀江参加开工仪式。
“以花为媒·相约嵩明”2018年文化旅游嘉年华开幕
9月29日,嵩明县举行“以花为媒·相约嵩明”2018年文化旅游嘉年华开幕式。县四班子领导,县级各单位、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企业负责人等参加开幕式。此次文化旅游嘉年华将持续到10月24日,期间将组织开展“一花一世界”特色花卉展、兰茂文化美食节暨寻找嵩明美食大赛、2018中国量产车性能大赛( CCPC)昆明嵩明嘉丽泽站大赛、“绿酒飘香”百年老字号杨林肥酒品鉴等系列活动。
嵩明县举行2018年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9月30日,嵩明县在灵云山烈士陵园举行2018年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县领导洪志伟、艾发伟,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师生代表、优抚对象等160余人参加活动。上午10时整,公祭活动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志伟宣读祭文;100名少先队员齐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武警战士向烈士敬献花圈;全体参加人员瞻仰烈士墓和烈士纪念碑,共同缅怀革命先烈,颂扬烈士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