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安局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证照分离”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六个一”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县公安局落实上级“开展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六个一”行动,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一是嵩明县公安局严格落实企业开办环节压减流程。县公安局简化企业开办程序,为企业公章刻制环节减省企业开办时间,实现公章备案时间不超过0.5个工作日,切实增加公章刻制企业数量,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刻制企业。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积极参与由县编办组织的设计行政许可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文件、材料、表格,实现行政审批化,免费供企业和群众下载,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布,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便利。三是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行动。群众和企业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最多跑一次,简单性事项和个人事项实行“马上办”。四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县公安局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专门制定了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在杨林经济开发区试点实行告知承诺办法,对涉及的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五是深化放管服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入网备。县公安局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公章刻制企业在刻制公章后,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印模等基本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统一的公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公章刻制网上备案、信息采集及公众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