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人员增减变动需知
一、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变动需持以下资料:
纸质材料:
(一)新参保(未参加过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1、 组织、人事部门新招(录)文件;
2、 个人填写《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
3、 参加过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医保卡复印件;
4、 新招(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续保(已参加过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
1、 组织、人事部门新招(录)文件或者工作调动文件;
2、 新招(录)人员的医保卡复印件。
(三)停保(以下资料之一)
1、 解除聘用合同文件;2、辞职证明;3、开除文件;4、死亡证明;5、调往昆明市外工作的文件或外地招(录)文件。
电子文档:个人新参保、续保、停保基础信息。
二、 企业单位人员增减变动需持以下资料
纸质材料:
(一)新参保(未参加过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1、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参保变更业务台账登记表;
2、 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3、 个人填写《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
4、 参加过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医保卡复印件;
5、 新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 单位上两个月财务记帐凭证中的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二)续保(已参加过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1、 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2、 新招聘人员的医保卡复印件;
3、 单位上两个月财务记帐凭证中的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三)停保(以下资料之一)
1、 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件或证明;
2、死亡证明。
电子文档:个人新参保、续保、停保基础信息。
三、 参保状态变更(在职转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由组织或劳动部门批准退休的文件;2、企业单位提供《云南省嵩明县参保人员退休证发放名册》、《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登记表》和社保部门提供的养老金发放名册或相关证明。
四、 个人帐户清退
参保人死亡或调出统筹区外(昆明市外)的,在办理停保手续二个月后的5—15日内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本人持《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一次性支付审批表》办理退保手续。
咨询电话: 67920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