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常见问题问答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人员增减变动需知

发布日期:2018-08-29 来源:

  一、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变动需持以下资料:

 

  纸质材料:

 

  (一)新参保(未参加过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1、 组织、人事部门新招(录)文件;

 

  2、 个人填写《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

 

  3、 参加过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医保卡复印件;

 

  4、 新招(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续保(已参加过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

 

  1、 组织、人事部门新招(录)文件或者工作调动文件;

 

  2、 新招(录)人员的医保卡复印件。

 

  (三)停保(以下资料之一)

 

  1、 解除聘用合同文件;2、辞职证明;3、开除文件;4、死亡证明;5、调往昆明市外工作的文件或外地招(录)文件。

 

  电子文档:个人新参保、续保、停保基础信息。

 

  二、 企业单位人员增减变动需持以下资料

 

  纸质材料:

 

  (一)新参保(未参加过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1、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参保变更业务台账登记表;

 

  2、 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3、 个人填写《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

 

  4、 参加过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医保卡复印件;

 

  5、 新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 单位上两个月财务记帐凭证中的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二)续保(已参加过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1、 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2、 新招聘人员的医保卡复印件;

 

  3、 单位上两个月财务记帐凭证中的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三)停保(以下资料之一)

 

  1、 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件或证明;

  2、死亡证明。

 

  电子文档:个人新参保、续保、停保基础信息。

 

  三、 参保状态变更(在职转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由组织或劳动部门批准退休的文件;2、企业单位提供《云南省嵩明县参保人员退休证发放名册》、《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登记表》和社保部门提供的养老金发放名册或相关证明。

 

  四、 个人帐户清退

 

  参保人死亡或调出统筹区外(昆明市外)的,在办理停保手续二个月后的5—15日内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本人持《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一次性支付审批表》办理退保手续。

 

  咨询电话: 67920274

 

分享到: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