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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三举措”推进农村就业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2018-06-12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公平就业和社会保障权利;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了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就业服务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对就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和基层社保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进一步提高经办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工作落实,推动就业发展。实施好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计划和各专项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就业工作推进落实力度。截止5月底,累计开展各类招聘服务活动9场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4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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