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三原则五步走”组织编制 行政职权标准化办事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昆明市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创业,营造良好政商环境,嵩明县坚持“三原则”,采取“五步走”的方法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职权三类行政职权标准化办事指南编制工作。
坚持“三原则”:一是坚持“减证便民”原则,办事指南编制与持续开展的“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相结合,对审批中的各种申请材料、证明材料进行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二是坚持便捷高效原则,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最大限度方便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三是坚持规范易用原则,站在当事人角度结合实际制作办事指南,做到实用管用、直观美观,让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容易看懂、容易使用、容易操作。
采取 “五步走”:一是单位编制办事指南,各级各部门按照云南省编写规范,以《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为模板,逐项编制办事指南;二是联合审核,由县审改办、县政务管理局联合组织人员集中审核办事指南;三是公开征求意见,将办事指南分批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选取部分事关群众和企业利益,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事项,邀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四是会议研究决定,将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情况按程序报县政府及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五是组织实施,各单位组织抓好标准化办事指南的贯彻落实;县政务管理局指导单位印制标准统一的服务指南单行本;各部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对外公布办事指南;县政务管理局和县审改办负责开通监督电话,对各单位标准化办事指南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