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 嵩明卫计在行动
发布日期:2018-04-02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动全县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优化人居环境。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嵩明县卫生系统结合辖区医疗机构实际,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市场化动作的基础上,以抓医疗机构生活垃圾试点示范为突破口,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制定了全县(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医疗机构生活垃圾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三年100%覆盖,对促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与全县再生资源利用系统有效衔接,逐步实现全县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目标,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