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第三次荣获“国家卫生县城”殊荣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近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疾控局)网站获悉,嵩明县“国家卫生县城”在2017年度复审工作中顺利通过复审。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全爱卫发〔2018〕2号)通报结果,重新确认云南省嵩明县等114个县城(乡镇)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这是我县自2010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之后的第二轮复审,是2010年、2014年命名之后的第三次确认命名。